公告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西藏自治区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西藏自治区萨迦县扎西岗乡玉萨村建筑石料用花岗质片麻岩矿采矿权以公开挂牌方式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出让人和矿业权交易平台
(一)出 让 人
1.名 称:日喀则市萨迦县人民政府
2.场 所:日喀则市萨迦县德吉中路1**$3号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1.名称: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2.网址:ggzy.xizang.gov.cn
二、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一)采矿权名称:西藏自治区萨迦县扎西岗乡玉萨村建筑石料用花岗质片麻岩矿。
(二)该矿区位于萨迦县县城2***5°方位的扎西岗乡玉萨村内,设计开采矿种:建筑石料用花岗质片麻岩矿,开采方式:露天开采,开采标高:+5****3-+4****7,拟出让采矿权矿区面积约0.8****2㎞2,由4个拐点圈定(表1)。根据储量检测报告,拟开采范围内矿产资源量9***1.4万立方米。根据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评估利用资源量7***5.4**$3万立方米,可采储量为6***8.0**$3万立方米,生产规模:4**$3万立方米/年,矿山服务年限为 1**$3.7**$3年;评估计算年限为1**$3.7**$3年,其中:建设期为1年,服务年限1**$3.7年。出让起始价为3****7.9**$3万元(包含政府垫资部分2***6万元),增幅价为2**$3万元的整数倍,竞买保证金为6***5.5***2万元。
表1 矿区拐点坐标一览表
拐点编号 | 2****0国家大地坐标系 | |
X | Y | |
J1 | 3注册后查看2.4**$3 | 2注册后查看9.1**$3 |
J2 | 3注册后查看4.1**$3 | 2注册后查看3.1**$3 |
J3 | 3注册后查看1.3**$3 | 2注册后查看9.1**$3 |
J4 | 3注册后查看2.4**$3 | 2注册后查看7.0**$3 |
三、竞买人资质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及其他经济组织,具备采矿权竞买人条件的,均可参加竞买活动,不接受自然人和联合体竞买。
(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竞买人须具有良好企业信誉,有竞得履约能力。在“信用中国”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列入经营异常、失信名单、行贿人及受贿人等不良行为记录,需提供相关诚信资料。
(四)竞买人无违法勘查、开采等行为,没有被列入自然资源异常名录、采矿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名单。
(五)本次挂牌竞买人须经萨迦县自然资源局审查通过取得《竞买资格确认书》后方可参加本次挂牌活动。竞买人通过资格审查后,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方能取得竞价资格。
四、出让方式及挂牌时间
(一)出让方式:采取挂牌方式出让,挂牌交易设有保留底价。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ggzy.xizang.gov.cn)参加本次竞买活动。
(二)公告时间:2****5年4月3日1**$3时0**$3分至2****5年4月3**$3日1**$3时3**$3分。
(三)竞买申请、资格预审及保证金缴纳时间:2****5年4月3日1**$3时0**$3分至2****5年4月3**$3日1**$3时3**$3分。未实际到账视为不具有竞买人资格,不得参加本次竞买。未在要求时限内通过资格审核的竞买人不得擅自缴纳竞买保证金。
(四)缴纳保证金账户
户 名:日喀则市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投标保证金专户
竞买保证金缴纳凭证上须备注:萨迦县扎西岗乡花岗质片麻岩矿采矿权保证金。
(五)挂牌时间:2****5年5月1日1**$3时0**$3分至2****5年5月2**$3日1**$3时0**$3分。
(六)竞价时间:2****5年5月2**$3日1**$3时0**$3分。
五、确定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一)本采矿权出让在挂牌起始价的基础上设置保留底价,以增价竞价方式进行,每次增价幅度为一个增价幅度或增价幅度的整数倍;按照“价高者得”和“报价不低于底价”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二)在交易期限内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且其报价不低于底价,经资格审查合格,确定为竞得人并予以公示。
(三)在交易期限内,无人报价或报价低于底价或不符合其他条件的,交易终止,挂牌不成交。
六、风险提示
矿山投资属高风险投资,具有不可预知的风险,竞买人应详细了解以下提示:
(一)该采矿权不包括土地使用权和其他物权,竞买人须根据自然资源、应急管理、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水利等相关部门要求依法完善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用地(林地)报批、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等相关事项后方可生产。
(二)竞买人应认真研读西藏自治区萨迦县扎西岗乡玉萨村建筑石料用花岗质片麻岩矿采矿权挂牌出让相关资料,充分了解采矿权现状、开采技术、估算的资源储量等,做出科学的投资分析和投资决策,评估投资风险。竞得人在矿山生产、开发利用过程中所产生的投资风险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三)竞得人必须按照矿业权相关政策文件要求,建设绿色矿山,若不达标,自然资源部门将按出让合同和相关规定追究违约责任。
(四)矿业投资属于风险投资,存在不可预见的自然因素和法律政策变化风险,竞买人应充分考虑并严格遵守自觉执行。
七、对交易采矿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一)竞买人对公告内容存有异议的,请在公告期内,以书面方式向萨迦县自然资源局、西藏运通拍卖有限公司提出。
(二)竞买人应详尽了解本次采矿权现状及所列条件,竞得采矿权后不得以不清楚采矿权现状或该采矿权存在瑕疵为由对成交结果及因此签订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须对自己在挂牌活动中的行为承担一切法律及经济责任。
八、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相关提示
(一)在采矿权挂牌活动中存在的恶性竞争、恶意串标情形的竞买人、竞得人,五年内禁止其参加采矿权交易平台组织的采矿权挂牌活动。
(二)在采矿权挂牌中存在两次以上(含两次)取得竞买资格后,不按时参加挂牌活动的,两年内禁止其参加采矿权交易平台组织的采矿权挂牌活动。
九、交易实施
本次挂牌出让活动由萨迦县自然资源局委托西藏运通拍卖有限公司组织实施,出让公告按相关规定发布。
十、需要公告的其他内容
(一)竞买人须进行现场踏勘、核实矿山实际情况,该采矿权现场踏勘由萨迦县自然资源局在竞买申请时间内统一组织。
(二)在竞得的采矿权范围内,如发现其他矿种的,须按有关规定办理采矿权变更、登记手续,并补缴出让收益。
(三)成交后竞得人须持《成交通知书》按约定时间到萨迦县自然资源局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按《采矿权出让合同》约定缴纳出让价款,逾期不签订出让合同和缴纳出让价款的,出让人将取消竞得人的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后申请退还,未竞得采矿权的竞买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挂牌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竞得人违约,将取消竞得人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竞得人逾期不签订或者拒绝签订出让合同的;
2.竞得人未按约定的时间付清约定的采矿权出让成交价款或者其他相关费用的;
3.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或者隐瞒事实的;
4.向主管部门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者竞得的;
5.其他依法应当认定为违约行为的情形。
(六)本公告在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日喀则市自然资源局网站、萨迦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日喀则市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网站、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同时发布。
十、联系方式
萨迦县自然资源局 0****2-8注册后查看1
西藏运通拍卖有限公司 1***1注册后查看3****7
萨迦县自然资源局
2****5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