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宗地编号: | 2****4-1**$3 | 宗地总面积: | 4注册后查看1.5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京九东路东侧、海棠路南侧、神农大道西侧、银杏路北侧 | ||
年限: | 7**$3年 | 容积率: | 1.0***0<并且≤1.8***0 | 建筑密度(%): | ≤2**$3.0***0 | ||
绿化率(%): | 3**$3.0***0≤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土地用途: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3注册后查看9.3**$3 | ||||||
零售商业用地 | 4****2.1**$3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2****6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3注册后查看5BA0****6 | |||
起始价: | 1注册后查看0万元 | 加价幅度: | 1***0万元 | ||||
备注:土地用途:商住用地(商服比例不大于1**$3%)出让年限:商业4**$3年 住宅7**$3年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不接受自然人参与竞买、容积率不得≤1.0、不得用于建设别墅和私家庄园。开发房地产的要具备相应的房地产开发资质。
个人不能参与竞买住宅用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公告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公开公告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公告文件。申请人可于 2****5年0**$3月2**$3日 至2****5年0**$3月1**$3日到 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获取 公开公告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5年0**$3月2**$3日 至 2****5年0**$3月1**$3日 到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5年0**$3月1**$3日 1**$3时0**$3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5年0**$3月1**$3日 1**$3时0**$3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公开公告活动定于2****5年0**$3月1**$3日 1**$3时0**$3分在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2****5年6月1**$3日1**$3:3**$3根据申请情况确定公开出让的具体方式,报名达到两家以上(含两家)以拍卖方式出让,如只有一家则以挂牌方式出让。采取挂牌方式出让的,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时间顺延至2****5年6月2**$3日1**$3:0**$3。挂牌时间为2****5年6月1**$3日至2****5年6月2**$3日上午1**$3:0**$3止,拍卖时间为2****5年6月1**$3日上午1**$3:0**$3,地点定在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其他(一)该宗地出让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为地下一层,含配套建设的地下车位、地下住宅附属设施和地下商服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含人防工程)。其中,地下车位、地下住宅附属设施建设用地使用年限和地上住宅出让年限保持一致,为7**$3年,土地用途为住宅附属设施用地;地下商服建设用地使用年限和地上商服出让年限保持一致,为4**$3年,土地用途为地下商服用地。在满足人防工程、地下停车位比例的条件下,中标单位可以根据实际,自行调整地下商服占地面积。(二)该出让宗地按照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城市居住区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实施细则〉〈城市居住区配套建设托育服务设施实施细则〉的通知》(建标〔2****2〕6**$3号)和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委员会《关于优化亳州市中心城区建筑工程容积率计算规划等相关规划管理要求的通知》(亳资规管〔2****4〕1号)文件要求,该出让宗地的竞得人需按每百户不得低于3**$3平方米、单体面积不得低于3***0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所属地民政部门;需按每千人口不少于1**$3个托位标准,配套建设托育服务设施及建设不低于1***0平方米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所属地卫生健康部门;按1***0平方米/千人,不低于3***0平方米的标准配置社区机构用房,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所属地街道社区;按2***0平方米/千人、建筑面积不少于2***0平方米标准配置室内文化活动室和按2***0平方米/千人、建筑面积不少于2***0平方米标准配置室内体育活动室,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所属地文体部门。(三)该出让宗地建设项目不动产登记实行“交房即发证”。(四)竞买申请人提交竞买申请前,应对拟申请竞买地块进行实地踏勘,全面了解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对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有疑问的,应在竞买申请前向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书面提出。竞买申请人一旦提出竞买申请,即视为对出让文件内容清楚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宗地现状无异议。竞买申请人竞得出让宗地后,不得以该宗地的出让文件和现状异议对成交结果及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五)竞得人必须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并于1**$3个工作日内与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不按期签订的,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竞得人应承担法律责任。(六)该出让宗地竞得人须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动工,建设周期为2**$3个月。(七)土地竞买保证金缴至:开户单位:亳州市非税资金财政专户开户行:中国银行亳州光明支行账号:1***9注册后查看7注册后查看0 开户行:亳州药都农村商业银行账号:2***0注册后查看6注册后查看0注册后查看0注册后查看8开户行:邮储银行亳州市站前路支行部账号:1***0注册后查看0注册后查看0****1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8室)
联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8-5注册后查看1 5注册后查看7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