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公示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要求,经审查,2025年04月08日拟对山东卡莫亚智慧文旅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0台太空舱生产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04月09日-2025年04月1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
电子信箱:kfqhpk@126.com
通讯地址:临沂沂河新区沂河路3号中关村临沂软件产业基地A座917室?
临沂沂河新区温州路中段宏宸大厦政务服务中心二楼E04窗口
邮编:276000
项目名称 | |
建设地点 | 沂河新区梅家埠街道华夏路与翔宇路交汇处山东诚邦重工有限公司院内 |
建设单位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
项目概况 | 主要建设太空舱生产设施以及辅助设施和公用工程等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该项目严格按照批复工艺建设。项目下料粉尘、焊接废气经集气罩收集,抛丸粉尘经密闭管道收集+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不低于15米排气筒排放;喷塑粉尘经喷塑室密闭+负压收集+滤芯+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不低于15米排气筒排放;固化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燃烧机配套低氮燃烧装置,固化废气经集气罩收集+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一并经不低于15米排气筒排放。车间采取有效的通风和抑尘措施,控制逸散的无组织气体和粉尘浓度,确保大气污染物外排浓度符合《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 1重点控制区要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 37/2801.5—2018)表 2新建表面涂装企业或生产设施涂装工序VOCs排放限值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 37/2801.5—2018)表 3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表A.1排放限值、《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及相关新标准要求,不得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2、废水。该项目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工艺为“隔油池+调节池+絮凝沉淀”)处理后排入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噪声。该项目主要是设备机械噪声,需采用低噪音设备、合理布局,采取减震、隔声、消声等措施,使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功能区标准要求,防止环境纠纷和噪音扰民。 4、固体废物。按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一般固体废物按照报告表提出的处理处置措施进行处理,危险废物须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并加强对运输及处置单位的跟踪检查,危险废物转移实施转移联单制度,防止流失、扩散。生产中若发现本环评未识别出的危险废物,仍按危废管理规定处理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