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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信息 贵州省

公告内容

项目概况:

医疗责任保险服务采购项目市场调研的潜在供应商应于2****5年3月2**$3日1**$3点0**$3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ZYBJYSCDY2注册后查看9

项目名称:医疗责任保险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需求:医疗责任保险服务

调研参数

(一)采购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遵义市妇幼保健院医疗责任保险服务采购项目

1、服务周期:1 年。

2、服务要求:满足遵义市妇幼保健院采购要求。

3、项目基本信息项目名称:遵义市妇幼保健院2****5年度医疗责任保险服务采购。

4、项目预算:壹佰万元人民币

(二)基本概况

医院分类: 专科医院-妇幼保健院

医疗机构等级: 三级甲等

被保险人地址: 遵义市新蒲新区礼仪街道办事处横二路1号

司法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港、澳、台除外)

(三)项目采购需求

1.保险责任

(1)医疗责任险

医疗责任保险的保险责任是指参保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 员在诊疗活动中因执业过失、意外导致患者人身损害和精神损失以及法律费用等,保险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包含:医疗事故责任、医疗差错责任、药品不良反应责任、医疗器械不良事件责任以及其他与诊疗活动相关的责任。)

(2)附加险

附加险 1:医疗机构工作人员遭受意外伤害保险责任

附加险 2:医疗机构场所责任

附加险 3:医务人员职业暴露责任

2.保险服务期限:1 年(保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 年)

3.赔偿限额

险种:医疗责任保险

累计赔偿限额:3注册后查看0.0**$3 元

每人赔偿限额:5注册后查看0.0**$3 元

每次事故赔偿限额:5注册后查看0.0**$3 元

4.提供7*2**$3小时理赔服务热线。

5.索赔材料齐全后,3**$3个工作日内完成理赔。

6.特别约定:

(1)医务人员特别约定本保险所称医务人员,包括执业地点为被保险人的执业(助理)医师、注册护士、药师(士)、检验技师、影像技师(士)等卫生专业人员以及医疗管理人员、进修医务人员、外聘医务人员、外请会诊医务人员、委培医务人员、实习医务人员、符合多点执业条件的医务人员等。无论其处于何岗位,只要实际从事具体诊疗活动,便属于医务人员。医务人员定义和范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确定。本保险采取记名方式参保。保险人可就医疗机构参保时所报医务人员人数向其登记管理的医疗机构进行核实,并根据核实情况要求被保险人及时补缴相应医务人员保费。

(2)承保基础特别约定本保险的承保基础为期内索赔制,即以索赔发生日期为依据确定保单是否负责赔偿。受害人向被保险人提出索赔的时间需发生在保险期间内,而受害人遭受损害的事故可以发生在保险期间内,也可以发生在保险追溯期内。

(3)追溯期特别约定追溯期是自保单生效日向前追溯的期间,是在以期内索赔为承保基础条件下,保险人给予被保险人承保责任期限上的优惠,即如设定有追溯期,则承保责任期限不仅仅是保险期限,对于在保险期限之前(追溯期内)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也予以赔偿。本保险设定追溯期,并规定如下:首次投保不设追溯期(承保日期从2****5年2月1日起),第二年续保,追溯期为 1 年,第三年续保追溯期为 2 年,第四年续保追溯期为 3 年。连续投保的医疗机构,保险责任追溯期最高不超过 4 年。

(4)延长报告期特别约定本保险特设立延长报告期,期限为 1年。对于发生在原保单约定的保险期限和追溯期限内的保险事故,只要患者或其近亲属在延长报告期内首次向被保险人提出索赔要求,保险人仍然承担赔偿责任。

(5)医疗机构类别特别约定如被保险医疗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中所列医疗机构所属类别为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其保费金额按保费金额高的类别系数计算。属于“大专科小综合”类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经其注册登记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确认,其保费金额可以按照专科类别对应的保费系数计算。

(6)索赔单证特别约定被保险人向保险人请求赔偿时,应提交下列单证材料:

①有关责任人的资格或执业证明;

②调解协议书(医患保三方协议、医调委调解协议、行政调解和解书、司法判决书);

③患方及关联人身份证明材料和收款收条;

④专家评估意见/报告或医疗损害鉴定书;

⑤调解或司法判决豁免患方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清单和医院发票。

为提高理赔效率,理赔材料实行“无纸化”提交,即保险公司认可医疗机构提供上述材料的盖章电子版材料作为理赔单证,无需医疗机构提供纸质原件。

⑥保险赔偿责任认定特别约定医疗纠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和赔偿责任认定。

保险人以下列方式之一确定的被保险人的赔偿责任作为依据进行赔偿,并在保险责任及责任限额内据此足额赔付。

①被保险人和向其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患者协商并经保险人确认,医患保三方通过院内协商和解的。

②贵州省各级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③贵州省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④人民法院判决;

⑤对于金额较大或案情复杂的,保险人对于调解结果有争议的,可提交贵州省医疗责任评估专家委员会进行评议,保险公司按评议结果进行理赔。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 具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且业务范围包含医疗责任保险。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 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报名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与标的对应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4年度至今的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原件加盖公章);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4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依法纳税证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复印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5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和《信用中国》、《中国裁判文书网》官网中没有违法记录的截图证明(时间要求:在采购公告发出之日至开标之日内,其他时间无效)以及3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的书面声明(须加盖公章);

2.投标人(若是代理商)须提供营业执照等相关资质材料;

3.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填写委托人联系电话并加盖公章);

4.提供招标授权委托人邮箱号码、电话号码;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提供拟采购项目参数、报价单、服务方案、类似业绩(3份)等相关项目资料;需编制成册,文本资料编制顺序与报名资格要求同序,一式五份(正本1份(彩色打印),副本4份)于3月2**$3日下午1**$3:0**$3前送至第一住院部七楼采购办公室。

三、响应文件提交

时间:2****5年3月2**$3日至2****5年3月2**$3日,每天上午0**$3:0**$3至1**$3:3**$3,下午1**$3:0**$3至1**$3:0**$3(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遵义市妇幼保健院新蒲院区第一住院部七楼采购办;

四、开启市场调研座谈时间

时间:2****5年3月2**$3日8点3**$3分(北京时间)或另行通知

地点:遵义市妇幼保健院新蒲院区第一住院部七楼采购办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隔日起7个日历天。

五、其他补充事宜

六、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遵义市妇幼保健院 

地 址:遵义市新蒲新区礼仪街道办事处横二路1号 

联系人:陈先生、覃先生

联系方式:0****1-2注册后查看4  

2.监督电话

项目联系人:院纪检监察室

电  话:0****1-2注册后查看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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