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莆田市建设工程设计变更备案表
编号:
一、 工程概况 | 项目名称 | 莆田市廉政教育基地-周边道路工程(二期、三期) | 建设单位 | ||
施工单位 | 监理单位 | ||||
设计单位 | 合同造价 | 3***7.9****9万元 | |||
二、 设计变更申请 | 1、拟设计变更类别 | 1.非小规模工程(四类):达到合同价1%-3%(含3%)或金额4**$3-2***0万元(含2***0万元)。() | 2.小规模工程:增加造价4-4**$3万元(含4**$3 万元),且变更后结算总价不超过4***0万 元。(√ ) | ||
2、拟设计变更理由 | 1.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项目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的;( ) 2.因资源、水文地质、工程地质、考古及调查、勘察等情况有重大变化,需要调整建设方案的;( √) 3.原设计图纸存在缺陷或错误,无法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的。( ) 4.因政策调整、规划变更、征地拆迁等原因导致需要调整建设方案的。() 5.有关部门检查、省(市)领导调研视察、市政府文件(或纪要、备忘录) 作出书面要求的。() | ||||
3、拟设计变更内容 | 1、关于莆田市廉政教育基地-周边道路工程(二期、三期)在K0+0***5左侧市交警支队围墙处需设置一个侧门的事宜 应莆田市高速交警支队要求,并征得莆田市廉政教育基地同意,需在K0+0***5左侧处围墙新增一个侧门(1.2米*2.4米),方便交警支队出入。经各参建单位现场确认后,由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变更图纸,经预算造价减少约为:-1****7元*(1-1.1***4%下浮率)=-1****5元(具体金额以结算审核为准)。 2、关于莆田市廉政教育基地-周边道路工程(二期、三期)起点段K0+0***0至K0+0***4.1处内水泥搅拌桩需调整的事宜 因道路起点段K0+0***0~K0+0***4.1处底下有国防电缆、移动电信管线、污水管道等,在地下施工存在安全重大隐患。且地面其上有高压线线高1**$3米,桩机设备高2**$3米,桩机施工净高度不足导致3**$3根水泥搅拌桩无法施工,本次起点段3**$3根水泥搅拌桩需调整为松木桩。经各参建单位现场确认后,由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变更图纸,经预算造价增加约为:2注册后查看9元*(1-1.1***4%下浮率)=2注册后查看6元(具体金额以结算审核为准)。 | ||||
4、预估的造价变更 | 设计变更及签证事项合计增加造价约为2注册后查看2元*(1-1.1***4%下浮率)=2注册后查看1元(下浮后),增加的造价最终以结算审核为准。 | ||||
5、其他附件材料 | 工程联系单、设计修改通知单、工程预算书、设计变更申请报告、会议纪要等 | ||||
6、项目建设及参建单位意见 | 项目建设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项目施工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
项目设计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项目监理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
三、项目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意见 | 设计变更报批的同时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设计变更公示专栏”公示5个工作日。 | ||||
(非小规模工程四类、小规模工程增加4-4**$3万元且结算总价不超过4***0万元备案) 项目行政主管部门:(公章) 年 月 日 |
注:1.本表格一式六份(计算机打印,表格中栏目不够填写时可另附纸说明)。类别和原因在括号内打√即可。2.本表格适用于以下设计变更备案:非小规模工程(四类):达到合同价1%-3%(含3%)或金额4**$3-2***0万元(含2***0万元):以及小规模工程:增加造价4-4**$3万元(含4**$3万元)且变更后结算总价不超过4***0万元。3.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造成的造价变更,在报送审批时允许进行增减对抵:主要材料差价调整部分和工期奖罚金额不纳入累计造价中进行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