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项目名称 | 一批废旧蓄电池转让(兴安盟妇幼保健院) | 项目编号 | N0109WZ242727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12-20 09:00:00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12-26 17:00:00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期,最多延长(1)个周期。 |
标的 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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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放地 | 兴安盟人民医院旧址地下室 | ||||||||||||||||||||||||||
标的现状 | 闲置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 | |||||||||||||||||||||||||
评估基准日 | / | ||||||||||||||||||||||||||
评估机构 | / | ||||||||||||||||||||||||||
转让底价(元) | 40,000.00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兴安盟妇幼保健院 | |||||||||||||||||||||||||
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现委托内蒙产权交易中心按本申请书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内蒙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 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 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 内蒙产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 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会议纪要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兴安盟卫生健康委员会 |
交易 条件 | 资金缴纳方式 | 钱包支付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中国境内依法注册井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废旧物资或再审资源回收且必须含有危险废物经营相关内容,报名须提交《营业执照》及《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 |
标的交割 | 详见“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受让资料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公告中全部内容;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被确定受让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2、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受让方,最终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将《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签字或盖章)递交或快递(当日寄出并提供快递单号即可)至中心,受让方收到中心发送的银行账号之日起5个工作内支付全部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中心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受让方交易服务费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并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3、受让方在收到《资产交接通知单》后按转让方要求完成资产清运和现场清理,受让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逾期拉运,否则转让方有权终止交易并按受让方违约处理。 4、转、受让双方在资产交接过程中应记录、确认资产数量等关键信息。 5、资产交接特别要求: ① 最终受让方在交接资产时需向转让方出示加盖公章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② 最终受让方应按照转让方要求对转让标的范围内的蓄电池进行专业检测,将可继续使用蓄电池与报废蓄电池进行现场区分并做好标记; ③ 最终受让方须结合转让方资产交接现场实际情况,对现有的UPS电源的输入输出电源进行线路切换,恢复原有用电需求; ④ 最终受让方所安排的现场检测工作人员应具备厂家认可的售后服务工程师进行安全检测,防止出现安全隐患。 6、标的交接前,由转让方负责保管;自受让方提货之日起,标的物所有权移交至最终受让方,同时标的物毁损灭失等风险由最终受让方承担,资产清运及现场清理等费用由最终受让方承担。 7、本次转让的一批废旧蓄电池为危险废物,受让方回收后需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承担一切责任后果。 8、受让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 |||
现场展示 | 公告期间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4-12-20 09:00:00 至 2024-12-26 17:00:00 | |||
报名手续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一、缴纳:金额12000.00元,截止时间2024-12-26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二、保证内容: 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转让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未交纳或者未全部交纳保证金视为放弃受让资格),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中心从已交纳交易保证金扣除受让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剩余交易保证金作为补偿,剩余交易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受让方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或均未报价的; (2)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按照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 (3)未按公告约定时间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中心的; (4)未按照公告约定与转让方完成全部资产交接及清运工作的; (5)意向受让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 (6)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三、处置方法: 1、最终受让方按约定交纳全部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后,最终受让方所交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 2、无“保证内容”中任何行为的其他意向受让方,其交易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无息原渠道退还。 | ||||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动态报价/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200.00 | |
自由竞价时间 | 2024-12-20 09:00:00-2024-12-27 09:30:00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180 | ||
服务费 | 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5%收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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