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其它信息>昭通市生态环境局昭阳分局关于2025年7月4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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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
公告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5年7月4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5年7月4日-2****5年7月1**$3日(五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电话:0****0—3注册后查看6
通讯地址:昭通市昭阳区太平办事处锁营路2***1号“市民之家”服务大厅昭阳区3楼7**$3-7**$3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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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文件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1 | 昭通市生态环境局昭阳分局关于昭通堃垚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果蔬包装泡沫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 昭区环准评〔2****5〕9号 | 2****5年7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