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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

人才公寓部分门面房、停车位、康居部分门面房租赁价值公示
发布:2025-02-17 15:00:30编辑:资管公司 阅读数:44

根据市国资委《泰州市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我司现将“泰州医药高新区药城大道855号人才公寓10#201-202、13#107-117、14#118-119门面房,人才公寓10个停车位,泰州市医药高新区康居路6号103-120室、8号104-117室租赁价值公示”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泰州华信药业投资有限公司在评估基准日申报的资产,主要为泰州医药高新区药城大道855号人才公寓部分门面房、停车位,泰州市医药高新区康居路6号部分门面房租赁价值评估。本项目组织专业评估人员现场勘察与测量,房产建筑面积详见评估报告。

二、项目评估概况

(一)委托估价方

机构名称:泰州华信药业投资有限公司

(二)受托估价方

估价机构:江苏众泰房地产土地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资质证书编号:苏建房估备(壹)泰州00084

估价人员:郑小强(4420190172) 陈春连(4420200248)

(三)评估目的

对估价委托人位于泰州医药高新区药城大道855号人才公寓10#201-202、13#107-117、14#118-119门面房,人才公寓10个停车位,泰州市医药高新区康居路6号103-120室、8号104-117室租赁权进行评估,为估价委托人确定房产年租赁价值提供参考依据。

(四)评估结果

估价人员遵照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估价标准,根据估价目的,按照估价原则,经过实地查勘与市场调查,在价值时日2025年1月08日,选用比较法对估价对象进行了分析、测算和判断,在估价对象满足本次估价假设和限制条件的前提下,确定年租赁价值,具体明细详见附件《房地产估价报告》。

三、反馈方式及公示期限

如对该评估结果有意见者,请及时向泰州中国医药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反映。

联系电话:注册后查看(李女士)

公示期:2025年2月17日至2月24日

附件:

苏众房估字(2025)TZ第0004号 人才公寓停车位房地产估价报告(1).pdf

苏众房估字(2025)TZ第0002号 泰州市医药高新区康居路6号103-120室、8号104-117室房地产估价报告.pdf

苏众房估字(2025)TZ第0003号 人才公寓门面房房地产估价报告.pdf



附件下载


苏众房估字(2025)TZ第0003号 人才公寓门面房房地产估价报告.pdf  下载

苏众房估字(2025)TZ第0002号 泰州市医药高新区康居路6号103-120室、8号104-117室房地产估价报告.pdf  下载

苏众房估字(2025)TZ第0004号 人才公寓停车位房地产估价报告(1).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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