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我单位拟对 物业社会化保障服务 进行采购,为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公正和充分竞争,现将需求参数进行网上公示,广大供应商可以对需求参数的完整性、合理性、公正性提出意见建议,防止出现倾向性、排他性内容。
一、项目名称: 物业社会化保障服务
二、项目概况:
项目编号:2****5-JH2**$3-F1****4
最高限价:1***0万元
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7)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否允许合同分包:供应商可将专项服务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明确各自安全管理责任,并支付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但不得将全部物业服务一并委托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乙方应当将委托事项及受托企业的信息报告甲方同意后实施。
三、技术参数、要求:
详见附件
四、公示时间: 2****5年0**$3月2**$3日 - 2****5年0**$3月0**$3日
五、反馈渠道
相关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意见建议的,请公示期内,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平台系统中反馈,逾期不予受理,
反馈内容应包括:“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反馈材料;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的名称及联系方式;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意见建议函(附件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
六、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采购单位论证完善需求参数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单位不作书面回复,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实事求是、详细具体、理由充分,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必要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技术参数、商务要求、资格条件等相关需求最终以本项目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本次公示内容为采购需求,并非发布采购公告,请勿电话询问开标时间、地点等信息,后期将另行发布本项目采购公告。
七、采购机构及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崔助理
办公电话:0***2-8注册后查看0
移动电话:1***5注册后查看8****7
传真:无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
监督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孙助理
办公电话:0***2-8注册后查看0
移动电话:无
2****5年0**$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