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永平县自然资源局
关于永平县杉阳镇白泥塘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 永自然资矿挂出〔2****5〕0**$3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的通知》(自然资规〔2****3〕1号)《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财综〔2****3〕1**$3号)《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通知》(云自然资规〔2****4〕2号)《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云财规〔2****3〕2**$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永平县人民政府永政复〔2****5〕4**$3号批准,永平县自然资源局委托云南德润拍卖有限公司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永平县杉阳镇白泥塘建筑石料用灰岩矿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和矿业权交易平台的名称、地址
(一)出让人
名称:永平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大理州永平县博南镇龙兴路5**$3号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网址:https://ggzy.yn.gov.cn/homePage
二、出让采矿权的简要情况
(一)采矿权名称:永平县杉阳镇白泥塘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
(二)矿种: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三)矿区范围
本次拟出让永平县杉阳镇白泥塘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区位于地处永平县城西南2***0°方向,直线距离约2**$3km处,行政区划属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永平县杉阳镇阿海寨村辖区。地理极值坐标(2****0国家大地坐标系)东经9**$3°1**$3′2**$3.2***6″~9**$3°1**$3′3**$3.9***2″,北纬2**$3°1**$3′5**$3.7***8″~2**$3°2**$3′0**$3.5***8″之间,面积为0.1****6km2;开采标高:1****2m~1****4m。
拟出让采矿权矿区范围坐标表(国家大地2****0坐标系)
拐点编号 | 2****0国家大地坐标系 | |||
直角坐标(3度带) | 地理坐标 | |||
X(m) | Y(m) | 北纬 | 东经 | |
1 | 2注册后查看1.4**$3 | 3注册后查看4.0**$3 | 2**$3°2**$3′0**$3.5***8″ | 9**$3°1**$3′3**$3.0***1″ |
2 | 2注册后查看9.2**$3 | 3注册后查看0.8**$3 | 2**$3°1**$3′5**$3.7***4″ | 9**$3°1**$3′3**$3.9***2″ |
3 | 2注册后查看7.0**$3 | 3注册后查看6.6**$3 | 2**$3°1**$3′5**$3.7***8″ | 9**$3°1**$3′2**$3.3***8″ |
4 | 2注册后查看2.8**$3 | 3注册后查看9.7**$3 | 2**$3°2**$3′0**$3.3***3″ | 9**$3°1**$3′2**$3.2***6″ |
面积 | 0.1****6km2 | |||
标高 | 1****2m~1****4m |
(四)出让资源储量
本次拟出让永平县杉阳镇白泥塘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矿区内查明灰岩矿资源量 5***6.0万m3(1****2.3万吨),其中控制资源量3***7.7万m3(9***1.8万吨),控制资源量占总资源量的5**$3.6**$3%,推断资源量 2***8.3万m3(6***0.5万吨)详见《云南省永平县杉阳镇白泥塘建筑石料用灰岩矿详查报告》。
(五)出让年限:1**$3年。
(六)矿山生产规模:1***0万吨/年。
(七)开采方式:露天开采
(八)资源开发利用方案:按照《云南省永平县杉阳镇白泥塘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进行利用和组织实施。
(九)多目标管理、开发全过程的动态管理要求:相关要求见“风险提示”。
(十)土地复垦、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要求:相关要求详见“风险提示”。
(十一)采矿权出让收益缴纳:挂牌成交后,竞得人按《采矿权出让合同》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
三、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营利法人,需具备与勘查开采相匹配的资金实力、设备和技术人员。
(二)竞买人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或者前3年(2****2年至2****4年)平均纳税不低于5***0万元。
(三)无因未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义务被追责情况。
(四)无因违法勘查、开采等行为被吊销采矿许可证(勘查许可证)未满两年的情况;未被列入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公示系统异常名录。
(五)竞买申请人在“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管理系统”中近两年无列入经营异常、失信名单情形。
(六)只接受单独竞买,不接受联合竞买。
四、公告时间、标的展示时间和地点
(一)公告时间:2****5年5月2**$3日8:3**$3时至2****5年6月1**$3日1**$3:0**$3时止。(不少于2**$3个工作日)
(二)标的展示时间:2****5年5月2**$3日8:3**$3时至2****5年6月1**$3日1**$3:0**$3时止。
(三)标的展示地点:永平县杉阳镇境内标的所在地展示,请竞买人在报名截止时间前自行踏勘。
五、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一)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网上获取。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https://ggzy.yn.gov.cn/homePage)。
(二)申请报名时间:2****5年5月2**$3日8:3**$3时起至2****5年 6月1**$3日1**$3:0**$3时截止。
(三)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凡有意参加报名的竞买人,请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 https://ggzy.yn.gov.cn/homePage), 选择“大理州”进入大理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点击网页右侧“CA 办理”并按照提示注册和申领企业 CA 数字证书成功后,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凭企业 CA数字证书在网上报名,并上传如下报名资料(报名资料格式可在《挂牌出让文件》下载查看,所有上传资料须加盖公章 ) :
1.采矿权竞买申请书。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明书、法人身份证、竞买人银行开户许可证。如委托办理,还须法人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3.竞买人应提交矿山水、电、路的配套和矿区涉及的有关山、林、水、土地、道路、地面附着物等使用问题的书面履行承诺。
4.竞买人须提供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等相应责任和义务的书面承诺。
5.保证金缴纳到账凭证。
6.竞买人在“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管理系统”中近两年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失信名单的情形。
7.矿区现场勘踏声明。
(四)申领CA数字证书地点:大理市下关镇万花路下段政务服务中心四楼。窗口服务热线:0****2-2注册后查看8。
六、竞买人资格审核及确定
(一)竞买人资格审查时间为2****5年6月1**$3日1**$3:0**$3时至6月1**$3日1**$3:0**$3时止(报名时间截止和保证金缴纳时间截止后第二个工作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视为无效申请:
1.申请人不具备竞买资格的;
2.申请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
3.未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 竞买人对所上传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提供虚假材料一经发现取消其竞买人资格,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挂牌代理人于资格审查期间对资格审查通过的竞买人发送《竞买资格确认书》,意向竞买人取得交易资格,成为竞买人。
对审查不通过的竞买人不发送《竞买资格确认书》,未获得竞买资格的,无法参与竞价。
七、竞买保证金的缴纳和处置
(一)竞买保证金人民币2***9万元(大写:人民币贰佰柒拾玖万元整)。
(二)保证金到账的截止时间为:2****5年6月1**$3日1**$3:0**$3 时。
(三)保证金缴纳方式:线下交纳。须从竞买人账户以转账或电汇方式转入保证金账户(转款人名称必须与竞买人名称一致,备注:永自然资矿挂出〔2****5〕0**$3号竞买保证金) 。
(四)公告的到账时间截止后,保证金未转入指定账户的,不具备竞买资格,不能参与此次竞价活动。
(五)竞买保证金账户
户? 名: 永平县自然资源局特设专户
(六)未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原账户退还(不计利息)。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按规定程序冲抵同等数额的采矿权出让收益。
八、出让方式、挂牌时间、挂牌地点、挂牌起始价及加价幅度
(一)出让方式:网上挂牌。
(二)挂牌时间: 2****5年6月1**$3日8:3**$3时至2****5年7月2日1**$3:0**$3时止。(不少于1**$3个工作日)
(三)限时竞价时间:挂牌时间截止后自动进入限时竞价。2****5年7月2日1**$3:0**$3时开始。
(三) 竞价地点: 云 南 省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信 息 网 (https://ggzy.yn.gov.cn/homePage),进入“云南省矿业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
(四)永平县杉阳镇白泥塘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1****4.3**$3万元(大写:壹仟叁佰玖拾肆万叁仟陆佰元整)。
(五)加价幅度为伍万元或伍万元的整数倍。
九、竞价规则及竞得人的确定标准和方法
(一)竞价规则
1.以增价方式报价,每次加价幅度要大于或等于加价幅度的整数倍。
2.报价应当谨慎,一经提交确认后,不得修改或者撤回。
3.竞价期限内无人报价或竞买人报价低于起始价的,不成交。
(二)确定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本次采矿权出让为有底价挂牌,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最终出价最高且报价不低于起始价的竞买人为竞得人。
十、《采矿权出让成交确认书》签订
挂牌成交后,竞得人应在挂牌结束当日签订《采矿权出让成交确认书》。
十一、成交结果公示
成交结果将于《采矿权出让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站公示1**$3个工作日。
十二、出让合同签订
成交结果公示期间无异议的,竞得人应在公示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与永平县自然资源局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
十三、价款支付
竞得人应按《采矿权出让合同》上的规定时间缴清采矿权出让收益。
十四、注意事项
(一)有意竞买者可以自行到矿区现场踏勘,出让方不统一安排现场踏勘。竞买人申请一经受理后,即视为竞买人对采矿权出让矿区的技术资料和参与竞买的有关文件全部查阅并认可。
(二)竞得人须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水土保持、环境保护、 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缴纳税费等法定义务,接受相关部门监督检查。在开发利用矿产资源的过程中,按照当地发展规划构建和谐矿区、建设绿色矿山的要求,集约、节约利用矿产资源,保护矿区地质,主动预防因采矿带来的地质灾害等隐患。
(三)竞得人竞得采矿权后必须完成办理采矿权登记发证所需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土地复垦等方面的技术资料编制工作,并向永平县自然资源局申请采矿权登记,取得《采矿许可证》。同时,自行解决矿山水、电、路的配套和涉及的乡村或村民的有关山、林、水、土地的补偿等问题,并承担相关费用。
(四)本次出让的采矿权成交价仅为采矿权出让收益,不包括资源税、采矿权使用费等税费及其他费用。竞得人签订出让合同后须按相关部门规定另行办理相关手续,涉及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五)结合国家绿色矿山建设的要求,竞得人按照绿色矿山 标准推进新建矿山设计和建设,并承担相应的费用和责任。
(六)本次出让采矿权为新立采矿权,竞得人在缴清采矿权出让收益后,按规定备齐相关申请登记报件资料办理新立采矿权登记手续。
十五、风险提示
(一)采矿权出让的技术资料与实际情况可能有一定出入, 投资风险由竞得人自行承担。竞买人应认真了解相关情况、阅读相关资料,充分评估投资风险,一旦竞得并成为采矿权人,不得以矿产资源勘查报告中的资源储量、开采条件、发生不可抗力等为由向自然资源等部门提出退款、索赔、延长开采期限等要求。
(二)竞得人必须依法申请办理矿山的用地、用水、用电、水土保持、公路、环保、林地使用、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手续, 出让人对办理上述手续时承诺以该矿山新立时各部门出具的联勘联审意见为准,若上述手续未能完成导致采矿许可证不能办理或正常开采的,出让人、挂牌人均不承担责任,竞买人应充分考虑存在的风险。
(三)竞得人必须组织土地复垦方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方案的编制工作,并提交相关部门审查,审查合格后方能作 为申请采矿权登记的要件。若上述工作方案未能通过审查,导致采矿许可证不能办理的,出让人、挂牌人均不承担责任,竞买人应充分考虑存在的风险。
(四)因国家产业政策变化带来的风险由竞得人承担。
(五)若竞得人竞得标的后反悔,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抵作违约金不予退还。
十六、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一)竞买人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竞买,对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违反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竞买人,将按照《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发改法规〔2****8)4***7号〕的规定,对相关失信企业和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并按照公告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竞买人、竞得人违约,竞得结果无效,出让方有权不签订合同或解除合同,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1.竞得人拒绝签订《采矿权成交确认书》以及不能按规定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前期相关费用等;2.在交易结果公示无异议后,竞得人未按规定与出让人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或签订合同后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3.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资料或者隐瞒事实的;4.采取行贿或其他不正当手段竞得的;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七、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对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有异议的,请于2****5年6月1**$3日1**$3:0**$3分前以书面形式送达永平县自然资源局。
十八、其他公告事项
本公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永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十九、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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