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其它信息>关于东方二路(东城路-常青路)改扩建工程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材料接收公示
其它信息
江苏省
公告内容
根据水土保持法及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管理的有关规定,2024年11月19日经开区农业农村工作局收到东方二路(东城路-常青路)改扩建工程的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材料。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24年11月20日—2024年11月26日。
联系电话:刘鹏程 88589815
通讯地址:经开区管委会农业农村工作局水利水务科
邮编:21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