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其它信息>海口市妇幼保健院医疗责任保险市场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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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


按照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原海南省卫生厅)和海南银保监管局(原海南保监局)下发了《关于在全省公立医疗机构统一推行医疗责任保险制度的通知》(琼卫法规〔2****0〕2**$3号)和《海南省医疗责任保险实施细则(暂行)》的相关要求,我院近日将对海口市妇幼保健院医疗责任保险项目进行市场询价后再挂网招标,现邀请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项目名称:海口市妇幼保健院医疗责任保险

二、医院基本情况(具体以合同为准)

1.床位数:4***0张;

2.医生数:2***4人;

3.护技数:5***4人;

4.上年度出院人数:2注册后查看7人;

5.上年度门诊人数:5注册后查看8

6.手术量:9****5台;

7.院外会诊量:3**$3次;

8.进修人数:5**$3人次。

三、基本要求

1.全年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RMB ?6***0万元;

2.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不低于RMB ?8**$3万元;

3.每次事故每位患者赔偿限额:不低于RMB ?6**$3万元;

4.每位患者医疗美容整形诊疗赔偿限额:不低于RMB ?5**$3万元;

5.每位患者外请会诊医师费用赔偿限额:不低于RMB ?2万元;

6.仲裁或诉讼费用全年累计赔偿限额为:不低于RMB ?2**$3万元;

7.保险期限:年。

四、提供相关资质证件,(列目录表,按下文顺序排版资料,打页码,正反面打印,以下资料如有按国家相关规定不需要具备,无法提供的,应出具相关说明凭证)。

(一)产品报价单(一份报价单单独密封,另一份针对本项目的保险服务方案。保险服务方案准备三份,一份原件,两份复印件即可);

(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单位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保险、电力等特殊情况的,其分支机构可参与投标,具有医疗机构责任险等相关保险业务的经营资质的保险机构(需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有效证件,如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企业仅需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即可);

(三)谈判人公司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及授权代表);

(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下载信用信息”里面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服务商和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服务商。提供采购公告发布时间以后的查询记录打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约能力承诺函);

(六)具有在海口市内履行服务义务能力,能够协调处理医疗纠纷调解事宜(提供履约能力承诺函);

(七)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资格承诺函)。

五、报名截止时间至2***2552**$3日(节假日不接受报名)1**$3点,欢迎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供应商在截止时间前到海口市琼山区文坛路6号海口市妇幼保健院9楼医务科报名,超出此日期不再受理。联系人:王女士,联系电话:0****8-65注册后查看2

六、具体谈判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海口市妇幼保健院

2****5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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