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其它信息>马鞍山市南湖宾馆有限公司湖东路店运营权拍卖产权交易公告

其它信息 安徽省

公告内容

一、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CQ-0-2025-065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项目名称

马鞍山市政通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马鞍山市南湖宾馆有限公司湖东路店运营权拍卖

转让底价(万元)

180(12年总价)

公告开始日期

2025年3月3日

公告截止日期

2025年3月10日

竞拍时间

2025年3月11日上午10:00至2025年3月12日上午10:00止(延时除外)

资产概述

马鞍山市南湖宾馆有限公司湖东路店运营权拍卖。运营期限12年,建筑面积约2800平方米,年基础租赁起拍价:15万元,运营费最终计算方式为每年的基础租赁费加上百分之六的营业收入分成,竞拍保证金:5万元。

二、标的资产信息

标的状态

1.标的物的质量及装饰装修状况以现状为准。意向竞买人应在本公告截止日期到期前,自行到现场查看租赁标的的现状,自行了解相关政策及规定,自行承担因政策、市场等变化带来的一切后果及责任。请慎重决定竞拍行为,凡参加竞买者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并认可了租赁标的地点、周围环境、出租范围、出租面积及对承包人的基本要求等所有状况,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委托人、拍卖人及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均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

2.竞买人在竞价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受让本项目资格。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拍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3.标的物目前处于待施工升级改造状态,项目设计、施工及运营的约定及交付时间以委托人与竞得人签订的《运营合同》约定为准。

4.若本次运营的实际面积与公告中的面积有差异的,以实际移交面积为准,面积误差不作调整房产运营租金或退租等理由。

5.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3月10日17时止接受咨询,有意向竞买者请提前与代理机构联系预约看样。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公告期开始日期

2025年3月3日

公告期

自2025年3月3日起至2025年3月10日止

价款支付方式

银行转账

权利人是否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重大事项披露

1.运营范围及用途:住宿业,包含相关配套休闲养身娱乐。竞得人使用上述场地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马鞍山市城市管理要求及限定的经营范围,并经委托人同意的经营项目,若竞得人私自变更经营业态或从事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经营项目,委托人有权提前解除合同收回标的,竞得人需承担违约责任及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2.租金支付方式为“按季度支付”,实施先付款后租用的原则,竞得人装修期为免租期,在装修完成开始营业后一次性付清首期租金,后期租金须提前至上一租赁期截止前30日内支付。分成金额结算方式:月分成金额=中标人项目月营业额乘以百分之六。标的经营期间的营业收入需汇入委托人指定账户,委托人每周扣除分成金额后返还竞得人指定账户

3.租赁期限及免租期:租赁期限为12年。免租期共12个月,首年免租期6个月,剩余6个月在后四年分摊。

4.竞得人竞得标的后,须按照委托人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的装修改造价值人民币403.994万元对该标的进行装饰装修升级改造,费用自理。委托方负责在正式经营前审查。

5.本标的按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水、电、气、环保、消防、安全等)接收。竞得人自行负责楼顶、墙面等及所有配置设备的装修、维修等(含办理相关审批备案手续在内),费用自理。竞得人须确保装修、维修符合相关部门的规定,并保证在开通使用前各项设施验收合格,各项条件符合相关标准,不存在安全隐患。如楼顶现状等不能满足竞得人需要,竞得人应自行向相关部门提出增容/改造申请,拍卖人可提供材料准备和对接协调方面的帮助,但相关费用等均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6.运营标的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竞得人不得在标的顶部、墙体外立面、门店前场地等部位设立广告牌、门店招牌(标志)、灯箱等设施。否则,委托人有权强行拆除,终止与竞得人的《运营合同》,并追究竞得人的违约责任。

7.运营期间,运营标的发生的水、电、通讯、垃圾清运、物业管理等费用以及其他未载明的相关费用,均按照“谁使用、谁支付”的原则,均由竞得人承担;竞得人须按时足额缴纳各项费用,不得拒交、缓交各项费用,不得窃用水、电等,承包期满后竞得人结清所有费用,否则,竞得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

8.标的运营期内,竞得人是房屋的实际管理人,竞得人在运营期间应保护每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竞得人运营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伤亡事故等责任和费用均由竞得人承担。若因此导致委托人被诉讼、仲裁、罚款的,竞得人应当承担全部责任及相应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赔偿、罚款、诉讼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9.在运营期内,竞得人承担运营标的及运营管理期间的一切安全责任,包含水电气使用、安全生产、治安、消防、文明城市创建等;竞得人须定期对运营标的水、电、液化气等进行安全检查,并按照消防的要求,配置及更换消防器材,消除安全隐患。

10.在运营期内,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或城市规划、城市公益事业建设等原因致使租赁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承包关系自行解除,委托人有权无偿收回标的,竞得人应无条件服从;提前收回标的的,委托人只退还剩余承包费及运营保证金,产生的损失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11.运营合同提前解除或合同期满不再继续续约时,竞得人应保持运营标的硬装和软装的完好,委托人依据交付竞得人运营时的《物品交付清单》在第三方的监督下,全程视频、拍照完成接收手续(留存档案),返还的运营场所应处于正常使用状态。合同标的内,竞得人增加的不可移动的固定装修(包括但不限于新增固定的隔墙、窗、灯具、门以及其他拆卸后会损坏室内状况的装修)、设施等不得拆除,无偿归委托人所有;若有委托人不需要的物品、装饰装修物等部分,竞得人应无条件根据委托人要求将物品、装饰装修物予以拆除,因拆除造成标的物毁损的,竞得人应当恢复原状;竞得人未按委托人要求拆除的,委托人有权代为拆除,因拆除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拆除、保管、恢复原状等全部费用均由竞得人承担,该部分费用先行在运营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委托人可继续向竞得人主张权利。对未经委托人同意,留存的物品,委托人视为竞得人弃物处理。竞得人将运营标的及附属设施、设备交还委托人时,设施和设备有损坏、不能正常运行的(正常损耗除外),竞得人应负责维修或按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重置价格向委托人赔偿损失。

12.在运营期限内,竞得人禁止将运营标的整体(或局部)向第三方转租、转借或调换运营标的,否则视同违约,委托人有权单方面提前解除合同并收回运营标的,运营保证金不予退还,竞得人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不利后果。

13.若竞买人之间发生恶意竞争,带来的市场风险,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14.标的交付日、起租日、规则、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其他未尽事宜以竞得人与委托人实际签订的《运营合同》约定为准。

15.如因委托人原因,致使标的在双方签订《运营合同》后六个月无法顺利交付的,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退还承包费及运营保证金,并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向竞得人支付违约金。竞得人将该标的的成交资料返还给代理机构。

特别说明:

①标的合作运营期间的营业收入需汇入委托人指定账户,同时按照营业收入百分之六的分成率标准向委托人支付营业分成。委托人有权要求竞得人提供相关材料,随时对竞得人的营业收入情况进行核查监督。同时,视情况可单方委托审计机构对竞得人营业收入情况进行审计,竞得人须无条件配合。若委托人发现竞得人隐瞒营业收入的,例如私自收取现金、未让客户在规定支付点支付营业款等,均属竞得人的违约行为,竞得人所缴纳的运营保证金不予返还,委托人有权即刻单方解约。竞得人还应按隐瞒营业收入部分的百分之五向委托人支付抽成,审计费由竞得人承担。

②履约保证金:委托人按照项目总投资额人民币403.994万元的百分之五收取履约保证金,竞得人在签订合同前向委托人交纳人民币20.1997万元的履约保证金,不抵扣收益分成和其他按期交纳的各种费用。竞得人无违约情况下,如为汇款方式提交的,在履约保证金有效期期满后由竞得人提出书面退还申请,经委托人审批同意后7日内退还;如为其他形式提交的,履约担保有效期到期后履约担保项下的义务和责任均自动消灭。

③交付方式:委托人、竞得人依据《物品交付清单》在第三方的监督下,全程视频、拍照完成移交手续(留存档案);若实际运营面积与公告中的面积存在差异,以实际移交面积为准,面积误差不作调整承包费、佣金或退包的理由;意向竞买人自行了解相关政策及规定,自行承担因政策、市场等变化带来的一切后果。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竞买保证金:竞买人参与网络竞价竞拍标的须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按标的交纳,详见标的清单按标的序号交纳。竞买保证金须在截止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以银行卡或公司账户转账的方式递交至指定账户(以系统自动生成为准)。竞买保证金不接受以现金及其他入账方式。竞买人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的、未按规定迟汇、错汇、误汇等未按规定提交保证金而引起的风险责任及不能参与竞买的损失由竞买人自负。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不做成交价款冲抵,在其交纳完软件服务费及全额结清全部款项,经拍卖人确认无违约行为后,由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个工作日内原账户退还。未竞得的竞买人的竞拍保证金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原账户退还。

2.软件服务费:买受人须在成交后3日内需向竞价系统建设方(品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支付软件服务费,服务费以系统生成账单为准,费用收取规则详见报名时系统弹出的页面。如逾期支付作违约处理。

发票:可在系统中查看已完成支付的软件服务费记录并点击申请开票。

3.成交价款:买受人须在成交后10日内将成交价款全额汇至委托人指定账户,逾期支付,每日按照应付款总额百分之一交纳滞纳金,逾期达到2日的,拍卖成交关系自动解除,买受人无权要求返还竞拍保证金,作违约处理。

4.拍卖佣金:年基础租金的百分之一点二,由买受人支付。买受人在成交后3日内将拍卖佣金汇至拍卖公司指定账户(户名:马鞍山市政通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徽商银行马鞍山佳山路支行,账号:1560801021000233885)并办理成交手续,签署相关拍卖文件。每逾期一日按成交总价的百分之一交纳滞纳金,逾期达到2日的,拍卖成交关系自动解除,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作违约处理。

5.买受人逾期未履行上述成交价款、拍卖佣金及软件服务费等相应付款义务,即构成违约,逾期达到2日的,经代理机构催缴后仍不能缴纳上述款项或逾期不予办理成交手续的,视为买受人违约,代理机构经委托人授权可以解除成交关系,所交竞拍保证金不予退还,由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转至委托人指定账户(违约金优先支付此次拍卖佣金)作违约处理。代理机构征得委托人同意可组织再次拍卖。代理机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的规定追究原买受人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并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6.竞买人承诺对委托人制定的《运营合同》无异议,并在竞拍成功办理完成交手续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

7.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办理成交手续时须递交以下材料:(一式三份)

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法人授权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⑤竞买保证金转账凭证;

⑥成交价款(银行正式汇款回单复印件)。

8.报名一律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

9.成交确认书上所签署的名称应与报名时名称一致。

交易方式

1.本次拍卖在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络竞价。

2.报名和竞价均通过网上进行,竞买人需完成注册登记手续方可参加本项目竞价,注册登记不收取任何费用,登录系统后,选择需要参与竞价的标的,按照竞买流程参与竞拍。竞拍人应熟知系统竞价流程和竞价规则,不清楚的应联系代理机构咨询。

3.产权网络交易系统访问方式:

①在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中,点击页面右方【第三方交易平台】,找到【嗨招产权网上交易系统】模块进行访问。

②直接复制系统链接:www.hibidding.com/gycq/jmr/jump?num=3在电脑浏览器中进行访问。

4.用户登录方式:

①在标的信息展示页面左边找到“竞买人”按钮,点击进行登记。

②直接复制用户登记地址:www.hibidding.com/gycq/register/entRegisterInfo在电脑浏览器中进行访问。

5.已缴纳竞拍保证金的意向竞买人持竞拍保证金缴款凭证及相关报名材料在报名截止前在嗨招产权网上交易系统中提交报名材料,逾期不予办理。

6.注意事项:竞买人在交易系统内提交资格审查资料后,需耐心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后续竞买流程。

7.网络竞价分为自由竞价和延时竞价两个阶段。

8.本次拍卖活动有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至5分钟。

9.有底价向上增价的拍卖方式。

10.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3月10日17:00。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人承租人为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且具备酒店连锁服务等相关行业经营经验。

2.竞拍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价开始前向拍卖人提交委托手续;竞拍成功后,竞拍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委托方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拍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3.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拍的,由竞拍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竞拍,竞得后不得转让、分包给其他单位及个人。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保证金金额

5万元(人民币伍万元整)

竞拍保证金以银行转账的方式足额一次性汇至以下账户:(4选1)

①户名: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马鞍山四村支行;子账号:9558831306000228290。
②户名: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雨丰支行;子账号:126240010466688890000002180。
③户名: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银行马鞍山市政广场支行;子账号:188765433996。
④户名: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汇通支行;子账号:521199360961000002005791。

保证金缴纳起止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3月10日17:00止(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四、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马鞍山市南湖宾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340500713957806N

证件类型

营业执照

企业/单位经济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转让方决策或批准文件类型

转让方联系人

马杰俊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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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代理机构

交易机构名称

马鞍山市政通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谭萍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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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马鞍山市佳山路366号鸿烈大厦8楼802室

免责声明

本公告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转让方(业主单位)委托拍卖代理机构发布,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其内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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