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委托人(全称):驻马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驻马店市产业集聚区练江河北棚户区改造项目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小区红线内)绿化工程中标通知书》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驻马店市产业集聚区练江河北棚户区改造项目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小区红线内)绿化工程;
2. 工程地点:驻马店市产业集聚区;
3. 工程规模:驻马店市产业集聚区练江河北棚户区改造项目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小区红线内)绿化工程,主要包含13-27号楼周边的绿化工程;
4. 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429.40万元。
二、词语限定
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 协议书;
2. 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3. 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4. 专用条件;
5. 通用条件;
6.附录,即:
附录A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附录B 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四、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宋扬 ,身份证号码:4******************95,注册号:4**********0 。
五、签约酬金
签约酬金(大写):柒万捌仟柒佰元整(¥78700.00元)。
包括:
1. 监理酬金:柒万捌仟柒佰元整(¥78700.00元)。
2. 相关服务酬金:/。
其中:
(1)勘察阶段服务酬金:/。
(2)设计阶段服务酬金:/。
(3)保修阶段服务酬金:/。
(4)其他相关服务酬金:/。
六、期限
1. 监理期限:
同施工工期。控制在招标人与施工中标单位签订的合同工期之内(考虑正常延期)。
2. 相关服务期限:
(1)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2)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3)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月/日始,至/年/ 月/日止。
(4)其他相关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 月/日止。
七、双方承诺
1. 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
2. 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资料、设备,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
八、合同订立
1. 订立时间:2025年1月2日。
2. 订立地点:驻马店市产业集聚区。
3. 本合同一式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
肆份。
委托人:(盖章) 监理人:(盖章)
住所: /住所: 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 区(郑东)普惠路67号8层815号
邮政编码:463000邮政编码:450000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的代理人:(签字) 的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郑州祥盛街支行
账号:/账号:******************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