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我局拟选取1家招标代理机构并委托其代表我局开展全盟采矿损毁土地调查项目招标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委托的招标代理项目
阿拉善盟采矿损毁土地调查项目
二、拟委托服务内容
拟选取的招标代理机构对阿拉善盟采矿损毁土地调查项目招标工作实行全过程代理。代理事项主要包括:(1)拟订招标方案;(2)编制资格预审文件;(3)发布资格预审公告;(4)发售资格预审文件;(5)澄清与修改资格预审文件;(6)接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7)组织资格审查;(8)向申请人告知资格审查结果;(9)编制招标文件;(1**$3)发出投标邀请书或发布招标公告;(1**$3)发售招标文件;(1**$3)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1**$3)澄清与修改招标文件;(1**$3)收取投标保证金;(1**$3)接收投标文件;(1**$3)组织开标;(1**$3)组织评标;(1**$3)评标结果公示;(1**$3)协助定标;(2**$3)发出中标结果;(2**$3)协助签订合同;(2**$3)退还投标保证金;(2**$3)编制招标投标情况报告;(2**$3)招标资料收集及移交;(2**$3)协助处理异议;(2**$3)协助处理投诉;(2**$3)合同管理咨询以及其他服务。
三、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须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有效的营业执照;
2.法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后附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具有招标代理业务资格,有从事招标代理工作的相关经验和业绩;
4.具有专业从事招标代理工作的人员。
四、询价内容
1.投标报价:参照内蒙古自治区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标准,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报价不超过3万元。
2.代理工作方案:项目代理工作方案及流程、服务承诺、保密措施等。
3.综合实力:近三年招标代理业绩合同及截图,从业人员近年获得荣誉等。
五、询价响应文件提交要求
有意向参加本次询价的招标代理机构所有提供的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六、确定与公示
按照参加本次询价的招标代理机构所提供的资料,我局组织对符合资格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综合确定,选定最终招标代理机构并通过阿拉善盟自然资源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期内无异议,提交会议集体研究后,确定为阿拉善盟采矿损毁土地调查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七、提交资料方式、截止时间及联系人
1.有意向的代理机构,请将所有要求的资料加盖公章,到阿拉善盟自然资源局A座办公楼二楼2***9室现场递交资料,并在规定时间内送达。不接收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件。
2.提交资料时间。2****5年5月8日至2****5年5月1**$3日上午9:0**$3-1**$3:0**$3;下午:1**$3:0**$3-1**$3:0**$3(不含休息日)截止。
本公告解释权归阿拉善盟自然资源局所有。
联系人:贺军、林卓翰
联系电话:1***9注册后查看8****2、1***5注册后查看2****3
阿拉善盟自然资源局
2****5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