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其它信息>关于遴选江西农产品“小美特精”区域公用品牌申报主体的公告

其它信息 江西省

公告内容

为深入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顺应我省农业产业化高质量发展新趋势,提升农产品品牌竞争,根据《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江西农产品“小美特精”区域公用品牌培育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特向全区遴选一批“小美特精”区域公用品牌申报主体,申报主体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小”,即规模适度、小域出众。品牌“小”并非是规模小、实力弱,而是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对有限的农业资源进行深度开发和精细化管理,实现农业产业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申报品牌的核心种(植)养(殖)区域控制在3个县域内,近2年内年综合产值不超过1**$3亿元,不低于5****0万元,经营主体不少于3家。

(二)“美”,即积淀深厚、美名远扬。申报品牌承载悠久的种(植)养(殖)历史,成为地方文化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被县志等历史文献记载。申报主体通过举办农事节庆、参与展示展销、开展媒体宣传等方式,将品牌背后的文化故事、传统技术、地域风情等全方位触达消费者,实现从历史传承到现代文化传播的跨越。

(三)“特”,即优势突出、特色鲜明。申报品牌原产地在地理环境、气候条件、土壤特质等方面具有独特优势,或者传承古老的耕作养殖方式,或者通过独特加工工艺,所制作产品在口感、外观、营养成分等方面形成显著的差异化特征,能够在市场竞争中树立鲜明的品牌标识,实现从地域特色到市场独特竞争力的转化。

(四)“精”,即品质严控、精耕细作。申报主体需制定并实施长远的发展战略,精准洞察市场需求,实现产品与市场的高效对接。申报主体和经营主体通过取得相关质量体系认证,如绿色食品认证、有机产品认证和GAP(良好农业规范)认证等,实现从传统生产管理模式向现代化、精细化运营模式的全面升级。

申报品牌为“产地名+产品名”构成,产地为县级或设区市,并由相关组织所有,若干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共同使用。每个区域公用品牌推介1-3个主要经营主体,每个使用主体推介1-2个重点产品。

具体项目建设情况根据省市后续文件要求进行,请有意愿且符合条件申报的主体到经济大厦四楼区农业农村粮食局报名咨询(4***4室).公示截止报名及提交申报书时间2****5年6月4号1**$3:0**$3止。报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陈福祥1***8注册后查看5****9。

江西农产品“小美特精”区域公用品牌申报书.doc




附件下载


江西农产品“小美特精”区域公用品牌申报书.doc  下载

咨询热线:400-788-2018 © 1998-2022 天天标讯(TTBX)  陕西省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一路15号银象花园6幢11903号  陕ICP备2022006294号-1  陕B2-20220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