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根据《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文件要求,现将“反映盐都区东山精密新上铸造项目置换产能4000吨,实际产能1万吨,批小建大”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事项
第十八批,编号D2YC202304180005,盐城东创精密制造有限公司预购生产设备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二、责任单位
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政府。
三、验收单位
盐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四、整改目标
封存提前预购的设备。
五、整改时限
立行立改。
六、整改措施
落实区工信局指导东创精密公司按照4月14日发布的《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部关于推动铸造和锻压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通装〔2023〕40号)最新精神抓紧办理相关手续。区工信局督促东创精密公司
对尚未落实产能的提前预购的设备进行封存处理,落实盐龙街道加强督查巡查,手续未完备前,设备不得进行安装调试。
七、整改完成情况
已完成问题整改。
2023年5月10日督查,盐城东创精密制造有限公司预购铝铸造生产设备已安装但未调试投入使用,不存在超产能生产的情况。6月14日督查,该公司生产车间共有12台铝铸造生产设备,其中2台在使用(通过审批);10台预购未使用,正在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2024年3月6日,区污防指办联合区工信局和属地板块对盐龙街道交办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督查,盐城东创精密制造有限公司对产能和预购铸造生产设备进行环评审批,并开展自主验收。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2月20日至2025年2月27日)向盐都区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监督电话(整改责任单位):注册后查看
电子邮箱(整改责任单位):yd88364567@163.com
盐都区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