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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

根据《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文件要求,现将“反映盐都区大纵湖镇吉邦精密、东南铸造、华涛铸造三家企业废气乱排,影响周边大气环境”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事项

第二十四批,编号D2YC202304240011,举报不实。大纵湖境内没有发现吉邦精密、东南铸造、华涛三家铸造企业。

二、责任单位

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政府。

三、验收单位

盐城市生态环境局。

四、整改目标

无。

五、整改时限

无。

六、整改措施

查无举报反映的企业。

七、整改完成情况

已完成问题整改。

2023年4月25日,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江苏省市场监管电子政务管理信息系统中,未查询到吉邦精密、东南铸造、华涛铸造在盐都区内有相关企业登记信息。5月10日督查,以上3家企业在盐都境内无生产地址和信息登记。12月28日督查,经进一步核实,以上3家企业在盐都境内无生产地址和信息登记。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2月20日至2025年2月27日)向盐都区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监督电话(整改责任单位):注册后查看

电子邮箱(整改责任单位):yd88364567@163.com

盐都区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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