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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信息 宁夏回族自治区

公告内容

关于医药招标采购职责划转的温馨提示



各医疗机构、企业用户:

经自治区党委编办批复同意,原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承担的医药招标采购职责现已划转至自治区医疗保障监控和数据中心(自治区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中心)。

自治区医疗保障监控和数据中心(自治区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中心)承办医药招标采购等相关业务,原医药招标采购业务咨询电话注册后查看,6891058,6891069停用。

医药招标采购业务咨询拨打以下电话:

药品:注册后查看

耗材(试剂):注册后查看

平台技术支持:注册后查看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2025年4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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