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为认真贯彻落实《青海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处置管理规定》(青财资字〔2****8〕2****4号)文件精神,做好学校资产管理,青海民族大学拟对待报废资产进行公开处置。具体公告如下:
一、资产概况:一批设备仪器、家具等报废待处置资产。
二、竞价方式:遵循“价格优先、价高者得”的规则。
1、竞买方在竞价现场以背靠背的形式进行统一报价并填写报价表,由主持人统一公布第一轮应价;第一轮应价不得低于竞价文件要求的底价,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
2、第二轮以第一轮最高的应价为起始价,最终以应价最高者为成交方。
三、处置底价:3注册后查看0元
四、处置供应商数量(最终确认):一家。
五、处置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青海省内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个体工商营业执照,且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二)具有在省内学校(含中小学)处置报废资产的业绩。
六、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一)营业执照原件和盖有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二)公司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业绩材料(处置合同复印件件,须加盖财政厅相关处室或处置单位公章);
(四)所有资料加盖单位公章。
七、报名时间和地点
(一)报名时间:2****5年3月1**$3日— 3月 2**$3日9:0**$3—1**$3:0**$3 ;下午1**$3:3**$3—1**$3:0**$3(节假日除外)。
八、竞价方式
现场踏勘、限时报价
1.学校将组织符合报名条件的单位进行现场踏勘,具体时间安排为:3月2**$3日下午1**$3:3**$3于青海民族大学文实楼1***2签到后踏勘。
2.现场踏勘后,于3月2**$3日下午1**$3:0**$3在青海民族大学组织报价。报名单位现场报价时需携带单位公章,并于报价结束后递交单位盖章确认的报价单。
3.参加竞价的单位需交纳2****0元的竞价保证金,保证金于竞价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如悉退还;竞得单位的竞价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2****0元)交纳至我校财务账号。
4.竞价处置方式在所有竞价单位看完现场并递交完竞价单后,由评审小组进行评审。
九、竞价人须知
1.成交价仅为处置资产本身价格,处置资产的搬运费、运输费等相关费用由成交人自行负担。
2.成交单位缴纳成交金额后,资产的保管责任自动转移到成交方。
3.成交人付清货款后,须在五个工作日内将处置资产从我校清出。报废仪器设备现场切割、破解过程中不能对我校环境造成污损,清运回收的报废资产须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置,处置过程中的一切法律责任自负,校方概不负责。处置中不得损坏和拿走其他非竞价处置物资,场地要清理干净。若有物资被拿走或损坏,或者没有将场地清理干净的,学校在成交价款中扣除相应的赔偿款及场地清理费,成交价不足扣除的,学校有权追偿。
4.处置公告中所提及具体时间如有变更,将会及时通知各竞价单位。欢迎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报名参与。
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柴老师 联系电话:0****1-8注册后查看7
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报名参与。
2****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