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某单位驾驶考评系统采购单一来源需求公示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我单位某单位驾驶考评系统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需求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驾驶考评系统采购
二、项目编号:2025-JJZBFD-W5001
三、项目预算:170万元
采购4套驾驶考评系统,含85台车载终端,4台考评终端。
四、技术要求
项目名称 | 服务内容 | 技术参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某单位驾驶考评系统 | 负责供货及使用期间调试安装及技术支撑 | 系统精度:骑线系统精度≤1mm,等速计时精度≤0.001s,标齐系统精度≤1mm,卡距系统精度≤5mm(自然光); 传输链路:RF 433M无线传输; 输出信号:本地VGA; 环境适应性:工作温度:-20℃—50℃,存贮温度:-40℃—60℃,可靠性2000h,维修性0.5h; 供电电源:DC12V,铅酸电池,工作时长4-6h; 物理参数:车载设备尺寸:200*80*190mm,车载设备重量3.6≤kg | 套 | 4 | 含85台车载终端,4台考评终端 |
功能要求补充说明如下:
驾驶考评系统由信息采集、信息处理、显示终端三部分组成。信息采集由车载摄像头、光电开关、激光测距传感器组成,信息处理为车载端处理终
端、考核笔记本电脑组成,显示终端为驾驶员驾驶显示屏幕。
系统主要功能:一是考核功能,系统可实现对单车、单排及整车队考核;二是辅助驾驶功能,系统以直观图像形式及数据辅助驾驶员进行驾驶。
驾驶员在行进过程可通过系统信息反馈对前面和左(右)侧的车辆位置进行标齐,以便确定本车在队形中相对位置,并实时调整本车的行驶方向和速度,以保证车队在行进间队形的整齐一致。
教练员通过设备可对单台车辆和整个车队的驾驶情况进行考核,单车平台可将单车的行驶状态进行数字化处理,转化为单车的考核数据,设备能快速、科学地评判单台车辆和整个车队的考核成绩。
五、单一来源供应商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5960635384
六、单一来源采购理由
经市场调查和咨询相关友邻单位,北京卓力新航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为我部所需驾驶考评系统软件专利单位,所需系统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获得。
七、公示时间:2025年5月14日至5月21日
八、信息发布渠道
项目有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上发布。
九、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一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在履约环节不得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违法分包行为,分包和被分包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事先通过军队采购网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未完成注册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必须在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注册后查看
吴先生 联系电话:注册后查看
地址:湖南省怀化市
2025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