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其它信息>关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其它信息 安徽省

公告内容


各相关单位、各招标代理机构:

为深化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整治,强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监管,规范招标代理市场秩序,近期我局开展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按照分级分类、差异化监管、属地管辖的原则对招标代理机构从业实际情况开展检查。本次检查分为两类代理机构:一类是近两年未在我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开展过招标代理活动的招标代理机构需全面自查本企业登记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和规范性。二类是抽查2024年1月1日以来在我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开展过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活动的代理机构,采取书面核查、线上查阅电子资料和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按照不少于50%的比例抽查招标代理机构基本情况和从业行为,共计检查66家招标代理机构和114个工程建设项目。

二、检查发现问题

(一)代理机构基本情况方面。一是部分代理机构的经营场所、营业执照、社保等信息发生变更后未在系统内及时更新;二是部分代理机构从业人员流动频繁,信息登记人员与实际在职人员不符;三是部分代理机构内控制度不够健全;四是存档资料整体归档质量不高,档案存放混乱无序,未能按照档案管理相关规定进行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

(二)代理委托合同方面。一是部分代理委托合同缺少项目负责人,或项目开评标人员与合同人员不一致、项目负责人在信息登记中的代理类型与所代理项目类型不匹配;二是部分代理委托合同未明确代理服务收费支付方、金额、方式和时间等,或未写明评标专家劳务费支付标准、支付方、金额和方式等。
(三)招标文件编制方面。一是招标文件编制不够规范,自行设定的招标文件条款不够严谨;二是少数项目招标文件存在设置限制公平竞争的其他显性、隐性的招标条件和要求,如要求提供项目经理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等。
三、下一步工作

(一)强化问题整改。对于检查范围中的第“1”类招标代理机构,将未按照通知要求开展全面自查工作的102家代理机构退出信息登记;对检查发现问题的第“2”类招标代理机构进行约谈、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各县区综合管理部门应采取跟踪督办的方式,确保问题整改彻底,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招标代理机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二)强化制度建设。结合我市实际和招标代理市场变化,根据国家和省关于招标代理机构管理的最新要求,制定《宿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多元评价管理办法》、《宿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多元评价标准》及相应配套措施,进一步多元评价展示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鼓励招标人择优选取,激发市场活力,促进公平竞争。。
(三)强化行业自律。各招标代理机构要增强行业认同感和责任感,树立自律意识,加强内部管理,规范自身行为。行业协会应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引导招标代理机构完善内部管理机制,严格规范业务流程,积极推动非公党建工作的开展,推动行业持续健康发展。鼓励招标代理机构相互监督,共同维护我市招投标市场的良好秩序。

???????????????????????????????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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