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1***1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广西港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企业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class="noselttqk" names="本机关对广西港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dname="34a27648d865abc86cb2d5b2cc8a0fe2">
】企业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src="/images/tel88.png" /> 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 相关当事人
2、地址:钦州市育才路 7**$3号
二、 基本情况
经查,广西港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在在北部湾大学“北部湾大学网络中心多媒体教室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QZZC2****4—G1—0注册后查看8—CGZX)采购活动中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三、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四、 处罚结果
处以罚款人民币2注册后查看0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
五、 处罚日期:2****5年0**$3月2**$3日
六、 执法机关信息
1、执法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2、联系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3、联系电话:0****1-5注册后查看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