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其它信息>2025年5月26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其它信息
安徽省
公告内容
一、2****5年5月2**$3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二、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届满
三、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个工作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四、联系电话:0****5-8注册后查看2
通信地址:马鞍山市湖西南路2****9号信成大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