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项目名称 | 4台报废车辆招选回收机构(阿拉善盟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 项目编号 | N0109CL250152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5-04-11 09:00:00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5-04-17 17:00:00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不延期。 |
标的 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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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7385.00 | |||||||||||||||||||||||||||||||||||||||
评估基准日 | 2025-03-26 | ||||||||||||||||||||||||||||||||||||||||
评估机构 | 阿拉善盟金源二手车鉴定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 ||||||||||||||||||||||||||||||||||||||||
转让底价(元) | 7385.00 | ||||||||||||||||||||||||||||||||||||||||
委托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联系人: 马先生 联系电话: 注册后查看 | |||||||||||||||||||||||||||||||||||||||
委托方承诺 | 本委托方现委托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按本申请书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 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我方所提交的《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 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委托方决策文件 | 其他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阿拉善盟文化旅游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交易 | 资金交纳方式 | 钱包支付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参选机构资格 | 具有报废车辆回收资质的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及下设分公司(同一公司只可唯一申请) | |
标的交割 | 中选机构须在全部交易价款、服务费支付完毕后,持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及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请各意向参选机构认真勘验车辆,勘验时需携带《现场勘验确认表》(签署《现场勘验确认表》,勘验人须与受让登记联系人一致,不一致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勘验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勘验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报名时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受让申请并提交《现场勘验确认表》。标的状况以实际情况为准,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2、车辆交接前中选机构负责承担车辆违章扣分罚款。车辆交接后发生的一切风险及法律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发生车辆及人身事故、车辆的丢失及损毁)由中选机构承担。部分车辆登记证书缺失,补办证件、漏检补检、拖运、报废、补交购置税等事宜而发生的相关费用均由中选机构承担。 3、在网络报价结束后,报价最高的参选机构成为中选机构后3个工作日内须将签字盖章的《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递送至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4、中选机构在接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5、中选机构须在车辆交接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自行办理完毕车辆报废及注销手续,并在3个工作日内向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6、如委托方未按约定提供车辆报废所需材料,可自期限届满之日起顺延5个工作日。若顺延期委托方仍未提供车辆、随车手续及相关资料,参选机构有权解除交易并退还车辆,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7、中选机构承诺遵守《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保证对车辆处理不违反国家相关法律。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 |||
现场展示 | 勘验时间:公告期内工作日工作时间电话提前预约 勘验联系人: 马先生 注册后查看 | ||||
竞买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5-04-11 09:00:00 至 2025-04-17 17:00:00 | |||
报名手续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交纳:金额10000.00元,截止时间2025-04-17 17:00:00,按系统提示交纳。 各意向参选机构确定参与本项目报价的,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在系统内通过钱包账户完成拟参与项目保证金支付。 保证内容: 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参选机构,委托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参选机构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委托方原因,如意向参选机构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中心扣除委托方与中选机构双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委托方有权扣除意向参选机构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委托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1)意向参选机构递交参选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参选申请的; (2)被确认参选资格的意向参选方均未参与报价程序的; (3)中选机构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未将签字盖章的《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递送至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4)被确定为中选机构未按约定时限支付全部交易价款、服务费的; (5)中选机构交接车辆后,未按照规定时间提供报废回收等手续的证明。 处置方式: 1. 意向参选机构通过网络报价程序被确定为中选机构后,须一次性向中心交纳全部交易价款、服务费。在中心核实车辆报废回收等手续的证明后5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按照中选机构报名时预留账户信息,无息退还保证金。2. 未能确定为中选机构的,在网络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按照各意向参选机构报名时预留账户信息,无息退还保证金。 | ||||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动态报价/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200.00 | |
自由竞价时间 | 2025-04-11 09:00:00-2025-04-18 10:20:00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180 | ||
服务费 | 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5%收取。 | ||||
附件下载 | 车辆基本情况及转让资料交接确认表.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