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因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江西省征收土地管理办法》等规定,经龙虎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研究决定,拟征收龙虎山镇鱼塘村、龙虎村0213项目范围内的集体土地。具体事项预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范围
(一)所在图幅:涉及H50G095047、H50G095048图幅。
(二)四至范围:位于龙虎山镇鱼塘村、龙虎村,具体拟征收范围见拟征地红线图(附件1)。
(三)土地面积:约71.7175亩(最终面积以实测为准)。
二、征收用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用于龙虎山镇鱼塘村、龙虎村0213项目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工作安排
2025年4月22日至2025年4月30日,龙虎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将按照有关规定组织相关部门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地上青苗、树木、农村村民住宅以及其他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进行现场调查,调查结果由参与各方签字确认。同时对拟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等参保情况开展调查。
不能参加土地现状调查的,应当书面委托他人参加。不能参加又不委托他人,或者到场参加调查又不签字确认的,由龙虎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指定的部门或单位申请公证机构对调查行为以及调查结果进行证据保全。
四、有关要求
(一)拟征地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成员或者相关权利人应当根据调查工作的安排配合做好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确认等工作。
(二)自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包括新建、改建、扩建房屋或者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种树、种草或者种植其他作物等;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五、公告期限
预公告期限自2025年4月22日至2025年5月7日。(预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
预公告在龙虎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政府网站予以公告,网址http://lhs.yingtan.gov.cn/。
特此公告。
附件:拟征地红线图
联系单位:龙虎山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员:段强兵 联系电话:注册后查看
龙虎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