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其它信息>上安电厂余热入市输配线南线三期仓丰路(塔坛大街-仓兴街)工程检测机构比选补充公告

其它信息 河北省

公告内容

上安电厂余热入市输配线南线三期仓丰路(塔坛大街-仓兴街)工程检测机构比选项目中第2.2条调整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有效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必须包含 CG-常规检测)、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辐射安全许可证(使用Ⅱ类放射源或使用Ⅱ类射线装置);



附件下载


咨询热线:400-788-2018 © 1998-2022 天天标讯(TTBX)  陕西省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一路15号银象花园6幢11903号  陕ICP备2022006294号-1  陕B2-20220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