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其它信息>国道350线广安枣山至武胜段公路改建工程人行桥栏杆采购及安装(第二次)询价公告

其它信息 四川省

公告内容

采购人拟通过公开询价的方式对国道3***0线广安枣山至武胜段公路改建工程人行桥栏杆采购及安装(第二次)实施采购,现诚邀符合条件的报价单位参与报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采购人:广安交通投资建设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项目名称:国道3***0线广安枣山至武胜段公路改建工程人行桥栏杆采购及安装(第二次)。

(三)项目简况:国道3***0线广安枣山至武胜段公路改建工程起点位于广安市(经广安区、岳池县、武胜县)境内,路线起点位于广安区枣山镇广武东路 (S3***4) 与建民东路平交口,由东向西沿原省道3***4布线,在黄山村附近下穿巴广渝高速(G8**$3 银昆高速),继续沿原省道3***4布线,经齐福乡、普安镇,在普安镇下穿S1**$3遂广高速,而后经白坪乡至武胜县大石坝村,路线沿武胜县城北环线布线(完全利用已建成的武胜县城北环线),在桃园村附近接回省道3***4, 继续沿省道3***4往西布线升级改造,而后经黑水塘村、万善镇,在万善镇与G2***2 平交后上跨兰渝铁路,路线止点位于宝箴塞路与国道3***0平交口,主线方案路线全长5**$3.8公里,其中老路拓宽改建4**$3.1公里,利用武胜北环线1**$3.7公里。

本项目共设置1条连接线,位于武胜县,为连接本项目与武胜县城区而设。起于武胜县大石坝村绕城线平交口,沿既有国道3***0加宽改建,止于永兴大道平交口,L连接线路线全长2.2***4公里。

(四)招标范围:国道3***0线广安枣山至武胜段公路改建工程范围内人行桥栏杆采购及安装(第二次)。

(五)供货期限:暂定6个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具体以采购人实际需求为准)。

(六)交付地点:国道3***0线广安枣山至武胜段公路改建工程范围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七)工作内容:提供人行桥栏杆材料,并按采购人需求分批次提供安装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栏杆防锈处理、涂漆、制作、运输、安装及基础混凝土灌注等全部工作内容。

(八)供货数量及控制价

1.控制价:本次询价不含税控制单价为1***3元/米,采购数量及规格型号等详见报价表(附件四)及设计图(附件4)。

2.控制价为到场价,报价包含材料(主材及耗材)及安装、基础混凝土回填施工、小型机具、防锈施工(含材料)的费用、劳务费、管理费、过路过桥费、装卸车、运输、安全、设备配套费、保险、税金(不含增值税)、合理利润、资金占用费、验收等完成本项目供货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九)计量及支付

1.计量方式:按月计量。每月按双方签字确认的验收合格的安装数量进行计量。

2.支付方式:采购人每月支付上月中选人已安装完成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结算价款的8**$3%(含增值税);剩余部分在中选人完成全部安装任务,经验收合格交付给采购人且扣除质保金(质保金3%)后,支付给中选人。支付前,中选人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相关结算资料和采购人认可且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付款方式:计量资料经采购人审批后,由采购人通过银行转账至中选人账户。

4.价格调整:

4.1人行栏杆:每月以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官网交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发布的“四川省交通建设工程材料信息价”内“广安市交通建设工程材料信息价(外购材料)”“钢管立柱”对应的“信息价”与开标当月(2****5年4月)公布的信息价计算所得的涨跌幅度比例作为人行栏杆调价依据。

4.2合同履行期间,若涨跌幅度比例在5%以内(含5%),合同价款不予调整;

4.3合同履行期间,若涨跌幅度比例超出5%,对超出部分据实进行调整,调价范围根据甲方收货当月确认的人行桥栏杆×设计图示重量(除基础预埋件外),调整公式如下:

当月增加价款=【(收货当月信息价-开标当月信息价)/开标当月信息价×1***0%-5%】×开标当月信息价×甲方收货当日确认的人行桥栏杆×设计图示重量(除基础预埋件外);

当月调减价款=【(开标当月信息价-收货当月信息价)/开标当月信息价×1***0%-5%】×开标当月信息价×甲方收货当日确认的人行桥栏杆×设计图示重量(除基础预埋件外)。

4.4若遇当月信息价未更新,则暂按上月结算单价进行结算,待当月信息价公布后据实调整价款,多退少补。

二、报价单位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或个体经营户。

(二)信誉要求:报价单位近3年(2****2年1月1日至今)未发生过质量安全责任事故、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和不良行为记录,未发生违法违规行为被有关部门处罚且未处于投标禁入期,法定代表人近3年无行贿行为或行贿犯罪记录;

(三)业绩要求:2****2年2月1日至今,投标人至少完成1个合同金额不低于6万元的人行桥栏杆销售(含安装)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及其相应不低于6万元的相应结算发票复印件)。

(四)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具体要求

(一)质量要求

1.达到本项目设计图纸文件或工程量清单和施工技术规范的合格要求。

2.达到国家现行的质量标准和验收规范要求。

(二)其他要求

1.具体规格尺寸及参数详见施工图纸。

四、踏勘现场

由各潜在报价单位自行组织踏勘,踏勘所产生的费用及安全责任由各潜在报价单位自行负责。

五、报价要求

(一)报价方式:本次询价实行一次性金额报价。报价单位按报价表要求填写报价。

(二)不允许对报价表的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同时报价须为正值,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报价最多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三)报价单位为个体经营户的,须经营者本人到场。

六、报价保证金

(一)金额:¥1****0元。

(二)缴纳方式:

在2****5年4月1日1**$3:0**$3前转入指定账户:

开户单位:广安交通投资建设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安分行

账 号:5***0注册后查看8注册后查看3注册后查看6

报价单位须以公司基本账户转出,个体经营户由经营者本人账户转出至以上指定账户。保证金不换取收据。现金缴纳保证金的依据,以采购人提供的保证金缴纳情况汇总表为准。未按照本项规定的方式、时限缴纳保证金的,视为保证金缴纳无效。

注:报价人转账时请备注“项目名称(可简称)保证金”,若因备注不清造成无法辨别保证金是否交纳的,后果由报价人负责。

(三)退还:非第一中选候选人的保证金在会议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退还,第一中选候选人的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内日无息退还,也可在合同签订前转为履约保证金。

(四)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不予退还报价保证金:

1.中选人因非不可抗力因素放弃中选资格,或未按照规定提交履约担保或签订合同,将不予退还报价保证金;

2.报价单位在本次询价活动中提供了虚假响应资料、串通报价的。

七、履约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的形式:现金担保。通过中选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若为个体经营户,由经营者本人账户转出。

开户单位:广安交通投资建设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安分行

账 户:5***0注册后查看8注册后查看3注册后查看6

2.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合同暂定总价的5%。

3.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时间: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并在签订合同之前。

4.履约担保的退还:完成全部货物的供应和安装任务,且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并交付给采购人后1个月内退还。

八、报价资料审查

1.询价小组先审查报价单位提供的报价文件,符合询价公告要求的方可进入下一步程序;

2.报价文件的澄清、修改和撤回(实质性要求)

2.1报价人在报价文件要求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已递交的报价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报价人对报价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照本询价文件有关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盖章和递交。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报价文件应按照询价文件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2.2在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报价文件规定的响应有效期终止之前,报价人不得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其报价文件。报价人要求补充、修改、替代报价文件的,采购人不予受理;报价人撤回全部或者部分报价文件的,其报价保证金将被没收。

3.报价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评审时,报价文件中如果出现以下情形,可按以下原则由询价小组以书面形式通知报价人进行澄清:

(1)报价文件内容含义不明确;

(2)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

(3)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

(4)报价人的报价文件前后表述不一致;

(5)询价小组认为报价人需要澄清的其它情形,但不得影响评审公正、报价文件实质性响应程度(询价文件未提供询价文件规定必须提供的资料或无法提供经验证的网址的,不得澄清)以及违背询价文件要求。

报价人按询价小组要求进行的澄清应当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签字确认。报价人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经营者签字确认;报价人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报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签字确认提供,否则无效。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询价文件的范围或改变询价文件的符合性内容,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影响报价文件的效力,有效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材料,是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报价人不按询价小组要求澄清或说明的,询价小组应否决其投标。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的谈判报价和澄清应对报价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报价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或澄清效力,其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4.询价小组在评审时,如果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报价单位相互串通报价,并否决其报价。

4.1不同报价单位委托同一人参与报价相关事宜;

4.2不同报价单位的报价文件相互混装;

4.3不同报价单位的报价保证金从同一账户转出。

4.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九、中选人确定方式

(一)采购人按最终符合要求的有效报价由低至高排序确定本项目的中选候选人(1-3名,当符合要求的中选候选人少于3人时,按照符合要求的人数确定),第一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若有两家及以上报价单位报价相同,则以现场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名次。

(二)若第一中选候选人放弃中选资格或被取消中选资格,采购人将没收其报价保证金,同时采购人有权重新开展采购工作或选择由第二、第三中选候选人依序递补为中选人,递补的合同单价按第一中选候选人的报价执行。若全部中选候选人均放弃中选资格的,则重新开展采购工作。

十、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合同

十一、报价资料的递交

(一)递交方式:

1.报价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经营者在广安交投集团9楼开标室(地址:广安市广安区金安大道上段2号市交通运输局)现场递交报价文件(详见附件1),报价文件须包装在一个密封袋内,并将报价文件装订成册,不允许活页。封口处应注明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加盖公司公章。

(二)递交截止时间及会议时间:2****5年4月2日1**$3时0**$3分。

(三)会议地点:广安交投集团9楼本项目开标室(地址:广安市广安区金安大道上段2号市交通运输局)。

十二、其他相关要求

(一)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二)本次询价不接受邮寄的报价文件。

(三)递交报价资料的报价单位少于三家的,采购人将重新组织采购。

十三、特别说明

(一)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视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二)报价单位参与本次询价不得有下列情形:

1.与我公司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询价公正性的;

2.在最近3年内报价单位或报价单位负责人有行贿行为或行贿犯罪行为的;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在同一项目中同时参与询价;

4.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5.根据国家或四川省有关部门制定的联合惩戒措施规范性文件(联合惩戒措施包括限制参与工程招投标或限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的。

(三)本询价公告的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其他未尽事宜以中选后双方签订的合同及补充协议为准。

十四、发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安市)、四川建设网、广安交旅集团官网发布。

十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赖女士

电话:0****6-2注册后查看5

地址:广安市广安区金安大道上段2号

附件1:报价文件格式

附件2:《合同》

附件3:《采购清单》

附件4:《图纸》

注:公告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由业主单位和代理机构自行负责“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

广安交通投资建设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5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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