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4年1月1**$3日,受吐鲁番清源抽水蓄能电站有限公司】企业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class="noselttqk" names="受吐鲁番清源抽水蓄能电站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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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src="/images/tel88.png" />委托,中国电建集团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承担了新疆高昌抽水蓄能电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一次公示,征求广大公众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工程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新疆高昌抽水蓄能电站
项目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市境内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概要:高昌抽水蓄能电站位于吐鲁番市高昌区北部区直辖地内,是国家能源局《抽水蓄能中长期发展规划(2****1—2****5年)》确定的“十四五”重点实施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吐鲁番市境内,距吐鲁番市公路里程约5**$3km,距乌鲁木齐市公路里程约2***0km。项目开发任务为承担新疆电网调峰、填谷、储能、调频、调相、紧急事故备用等,电站总装机容量1****0MW。枢纽工程主要由上水库、下水库、输水发电系统、永久补水系统等组成,属一等大(1)型工程,其中上水库位于塔尔郎河左岸山顶冲沟型缓坡处,在沟口筑坝,四周扩挖成库,下水库位于塔尔郎河沟口左岸山前阶地缓坡上,半挖半填成库。上水库正常蓄水位1****1m,死水位1****0m,调节库容6***0万m3;下水库正常蓄水位1****4m,死水位1****5m,调节库容6***8万m3。工程总投资9**$3.3**$3亿元,总工期7**$3个月。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新疆吐鲁番市高昌区绿洲路5***4号金谷小区1号楼2单元3***2室
联系人:杨小勇?
联系电话:0***9-8注册后查看9
邮?箱:3注册后查看9**$3@qq.com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陕西省长安区城南大道1**$3号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9-8注册后查看7
邮?箱:5注册后查看3@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8/xxgk/xxgk0**$3/2注册后查看0/t2注册后查看4_6注册后查看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3个工作日内有效。
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电话、信件、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提出对本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为便于进一步了解公众的具体意见和建议,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