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其它信息>浦北县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信息公告

其它信息 广西壮族自治区

公告内容

一、项目编号:QZZC2****5-J1-2注册后查看2-GXTH

二、项目名称:2****5年龙门镇龙门社区旱塘村垃圾中转站项目

三、采购日期:2****5-0**$3-2**$3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湖北吉力环卫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北郊星光村1栋1***1

被投诉人1:广西天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钦州市新华路5***8号

被投诉人2:浦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钦州市浦北县小江街道办华兴街1号

五、基本情况

1.投诉事项1,项目招标文件货物1部分技术参数存在唯一性、指向性。
经审查,5月2**$3日该项目的开评标材料和供应商竞标文件,共有3家供应商响应,响应货物1技术参数的共有3个品牌。该投诉事项不成立。
2.投诉事项2,招标代理机构在回复我公司的质疑中并未提供充分技术依据证明其必要性(如设计图纸、专家论证报告)。
经审查,采购文件中的参数设置,是采购人经过市场调查并基于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应用场景而确定的采购需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和《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第七条、第十条规定。同时,该采购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应当开展需求调查”规定的情形,采购人可以不组织专家对该项目的采购需求进行论证。因此,该投诉事项不成立。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3号)第二十九条(二)“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规定,依法予以驳回。

七、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浦北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浦北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浦北县财政局

2****5年0**$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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