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昆明市五华区教场东路1***8号4幢、5幢、1幢及1**$3个车位资产整体招租 |
标的名称 | 昆明市五华区教场东路1***8号4幢、5幢、1幢及1**$3个车位资产整体招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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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码 | DSCQ2注册后查看3F0注册后查看8 | 挂牌价格 | 2**$3.0万元 | ||||
价格说明 | 首年租金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3个工作日 | 挂牌起始日期 | 2****5-0**$3-1**$3 0**$3:0**$3:0**$3 | ||||
是否联合出租 | 否 | 挂牌截止日期 | 2****5-0**$3-2**$3 1**$3:0**$3:0**$3 | ||||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 否 | 是否涉及优先权 | 不涉及 |
一、标的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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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简介 |
五华区教场东路1***8号4幢,面积为2***8.0**$3平方米,无抵押;五华区教场东路1***8号5幢,面积为7***4.0**$3平方米,无抵押;五华区教场东路1***8号1幢,面积为2***0.0**$3平方米,无抵押;五华区教场东路1***8号(1**$3个车位,规格为5.1**$3㎡×2.5㎡×1**$3个),无抵押。以上资产均为空置中,用途为非住宅及车位,现按整体打包方式进行招租。(招租标的仅为房屋使用权,公告照片仅供参考,实际情况以现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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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数量 |
二、出租方简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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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评估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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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评估核准或备案情况 | 评估机构(估值机构) | 云南俊达鉴证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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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询价基准日 | 2****5-0**$3-1**$3 0**$3:0**$3:0**$3 | |||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 昆明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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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备案日期 | 2****5-0**$3-1**$3 0**$3:0**$3:0**$3 | |||
出租标的对应评估价值/询价值 | 0.0万元 | |||
账面净值(万元) | ||||
备注 |
四、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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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2**$3.0 | ||||||
价格说明 |
首年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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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保证金处置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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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 | |||||||
租赁期限 |
1-5年(具体以租赁合同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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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本项目挂牌期满,经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若只征集到一家意向投资人,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投资人,则以竞价方式组织交易。意向投资人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投资人被确定为投资人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组成部分,其余未承租成功的意向投资人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投资人被确定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2.意向投资人一经报名,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出租标的所涉及的《租赁合同》等文件所披露的内容以及已经完成对本标的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出租公告之内容,同意按《租赁合同》约定签订《租赁合同》。成为投资人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瑕疵等为由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3.意向投资人须在被确定为最终投资人后的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租赁合同》签署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首期租金及交易服务费至交易所指定账户,并支付履约保证金(金额以《租赁合同》为准)至出租方指定账户。若标的资产处于出租状态,存在届时不能按期收回的可能;租赁期限的起算日期以出租方实际交付标的资产之日起算,若出租方不能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向投资人交付标的资产的,则投资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出租方除向投资人退还租赁保证金本金外,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也无需向投资人支付任何经济赔偿/补偿,且投资人也不得以任何理由或方式向出租方主张赔偿/补偿造成的任何经济损失。合同履行过程中,租赁标的物被征收、征用或者拆迁的,本合同自动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因合同解除给投资人或者出租方造成的损失由投资人或者出租方自行承担,投资人或者出租方均不得要求对方进行赔偿。同时投资人应当按照出租方的要求将租赁标的物返还出租方。 4.本项目以现状进行租赁,投资人如进行改装或增设他物,不可损害建筑物整体结构,不得破坏承重设施,费用由投资人负责。如因投资人违反施工安全管理规范而造成事故的由投资人自行承担,因此造成出租方损失的需赔偿实际损失。 5.在租赁期内,投资人不得擅自改变项目的经营范围和功能。否则,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及纠纷由投资人承担并赔偿由此给出租方带来的一切损失。 6.投资人不论基于何种原因《租赁合同》提前解除或正常终止,投资人应当按照如下条件将所承租物业交还给出租方:采取“来装去留”的原则,即物业内的投资人投入的装饰、装修及附属设施/设备、隐蔽系统工程(包括但不限于物业装饰装修的顶、地、墙面等附属设施/设备在内)等全部无偿归出租方所有,出租方无须给予投资人任何补偿,投资人不能以任何理由提出异议或要求。 *7.出租方仅出租场地/房屋,涉及办证及附属设施的相关问题,请向出租方咨询。 *8.投资人不按规定签订《租赁合同》或不按规定支付租赁价款或租赁保证金的,出租方有权解除交易,投资人所交纳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并重新挂牌招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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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方须承诺事项 |
1.本意向投资人已向昆明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 2.本意向投资人接受公告中各项条款的要求,承租标的。 3.本意向投资人同意标的的承租价格不低于公告的挂牌价格,并同意以在竞价中的最后报价承租标的。 4.本意向投资人同意于公告截止时前递交交易保证金(到账为准),并按昆明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 ![]() ![]() ![]() 5.项目成交后,投资人同意按照公告的要求签署《成交确认书》、签订《租赁合同》、《安全责任书》、《廉洁从业协议》及交纳成交价款,并按本确认书的收费标准向昆明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 6.本意向投资人已认真阅读并承诺同意出租方提供的《租赁合同》、《安全责任书》、《廉洁从业协议》上的所有条款,并对所查阅的标的相关资料严格保密。 7.本意向投资人保证报名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和有效性,否则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8.如本意向投资人有违反以上承诺或违反相关交易规则,自行承担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同意昆明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 ![]() ![]() ![]() 9.昆明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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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方资格条件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投资人为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企业(非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投资人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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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提交材料 | ||||||||
报名材料 | 请登录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标的权属情况:五华区教场东路1***8号4幢、5幢、1幢及1**$3个车位,产权证号为昆明市房权证字第2注册后查看3**$3号、昆明市房权证字第2注册后查看3**$3号、昆个国用2****4第0注册后查看0号;以上资产产权单位为昆明兴中制药厂和云南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根据《资产托管协议》及《授权委托书》等相关文件,上述资产由昆明国意置业有限公司
![]() ![]() 2.租赁免租期:无。 3.履约保证金:成交价2个月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时另行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4.租金递增方式:前三年租金不变,自第四年起租金在上一年租金基础上递增2%。 5.标的租赁用途:非住宅和车位,经营项目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经营,经营项目需符合卫生、环保、消防安全要求,不能私自搭建各类违法、违章建筑。投资人需自行办理经营所需要的审批许可手续,取得相关经营许可证照,且负责使其在出租期内保持有效。 6.相关管理费:具体以《租赁合同》为准。 7.税费承担方式:投资人需按国家相关规定承担税费、水、电费按国家相关标准收取,具体以《租赁合同》为准。 8.租金支付方式:租金按先支付后使用的原则,按半年支付。 9.是否有原租户:无。 1**$3.标的其它情况:本项目以现状进行租赁,意向投资人一经报名,就视为完全认可并准确无误的清楚理解出租方提供的《招租方案》文本内容和《租赁合同》所约定的合同条款内容,并对此无异议。 *1**$3.本项目仅为出租标的房屋使用权,不包括涉及经营的设施设备及相关证照等,投资人后期经营所需投入的资金、设施设备及办理相关证照等事项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1**$3.由于租赁房屋老旧,投资人需考虑鉴定、修缮等相关事宜,以确保使用期间房屋的安全及完整,如后续涉及鉴定、修缮的,费用由投资人自行承担,且不得以此为由主张解除合同或提出其他补偿或赔偿主张。 *1**$3.本项目出租具体情况、权属情况、资产移交时间等事项由出租方负责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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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条款 | 交纳金额 | 6.0万元 | ||||||
保证金说明 | ||||||||
交纳截止时间 | 2****5-0**$3-2**$3 1**$3:0**$3:0**$3 | |||||||
交纳注意事项 |
1、意向投资人须在公告截止日1**$3:0**$3时前将交易保证金汇达昆明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2、意向投资人提交报名材料之后,进入报名保证金支付阶段必须用意向投资人本单位(人)名下银行账户进行转账,不得使用其他账户代缴。务必在付款时将8位识别码填写在备注或附言栏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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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信息 | ||||||||
账户名称 | 昆明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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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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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3***6注册后查看8注册后查看0***0 | |||||||
保证金处置方式 | ||||||||
处置办法 |
一、意向投资人被确定为投资人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服务费后剩余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组成部分,其余未受让成功的意向投资人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投资人被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若非委托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投资人所交纳的保证金将被1***0%扣除,先用于补偿昆明产权交易公司 1、意向投资人经本所确认为投资人后,投资人无正当理由未按约定时限拒不签署交易合同; 2、交易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 3、意向投资人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挂牌申请人或本所损失的; 4、意向投资人通过参与交易获取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5、意向投资人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6、意向投资人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7、意向投资人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8、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投资人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或遴选程序的; 9、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投资人均不应价的; 1**$3、意向投资人被确认为投资人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1**$3、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投资人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2、其他依据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三、意向投资人或投资人有上述行为之一的,本所有权以投资人交纳的保证金总额为限,并在投资人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投资人和挂牌申请人应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挂牌申请人的指定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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披露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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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挂牌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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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3个工作日 | |||
无合格意向承租方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到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
有合格意向承租方,仅征集到1家合格意向承租方 | 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