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其它信息>东阳市思存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关于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听力计等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委托检测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其它信息
浙江省
公告内容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听力计等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委托检测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行政区域 | 浙江省 | 公告时间 | 2****5年0**$3月2**$3日 1**$3:3**$3 |
预算金额 | ¥1**$3.2注册后查看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null | ||
项目联系电话 | 0****9-8注册后查看7 | ||
采购单位 | 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东阳市人民北路3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9-8注册后查看7 | ||
代理机构名称 | 详情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地址 | 无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无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项目名称: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听力计等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委托检测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1注册后查看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使用实行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当地县(市)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申请周期检定。当地不能检定的,向上一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申请周期检定。
金华院不能检定的,由省局指定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进行强制检定,浙江省质量科学研究院是省局计量器具强制检定的指定单位,故金华院不能检定的计量器具委托其在授权范围内开展强制检定任务。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浙江省质量科学研究院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海通街5***0号
三、公示期限
2****5年0**$3月2**$3日至2****5年0**$3月0**$3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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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一来源论证(二).pdf (2.0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