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自贡市高新区交通苑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 目(项目名称)/标段施工
补遗书0***1号
致:潜在投标人
本“补遗书”是“自贡市高新区交通苑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 目(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凡招标文件与本“补遗书”不一致的, 以本“补遗书”为准。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 分包 | ? 不允许 注:不得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拟分包人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分包协议等证明文件。 |
修改为:
1.1**$3 | 分包 | ?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或专项工程。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达到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资质要求。 注:不得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拟分包人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分包协议等证明文件。 |
二、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1.6定标方法及标准中:定标因素: 主要包括投标报价、方案、拟派人员资格、履约能力作为定标因素。
修改为:定标因素: 将业绩、信誉、财务能力、方案、拟派人员资格、履约能力等作为定标因素。
三、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增加条款表中增加1**$3.1定标方案(细则):具体内容详见随本项目招标文件上传的“定标方案(细则)”。
四、现上传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中的合同协议书及专用合同条件,请各投标人以本次上传的合同协议书和专用合同条件及本次上传的招标文件为准。
五、现上传本项目图纸文件及本项目定标方案(细则)。
六、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
注:请各投标人仔细查阅,投标人因任何原因未上网查询下载修改文件,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行负责。
2****5年0**$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