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1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我机关对“秦安县农业农村局2****4年中央财政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后续管护设备(吸污车)采购项目(项目编号:TGZC2****5-10**$3)”的终止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秦安县农业农村局2****4年中央财政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后续管护设备(吸污车)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TGZC2****5-1***0
项目预算:9**$3.1**$3万元
地址:山西省运城市万荣县南大街畜牧局楼下6号商铺
地址:甘肃省天水市秦安县解放北路
被投诉人2:秦安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甘肃省天水市秦安县兴国镇成纪大道农业大楼
被投诉人3: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建设路1***5号
投诉人山西匠秀金属制品有限责任公司因不服被投诉人关于“秦安县农业农村局2****4年中央财政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后续管护设备(吸污车)采购项目”(项目编号:TGZC2****5-10**$3)的质疑答复,向我机关提起投诉,经审查投诉材料,我机关于2****5年5月2**$3日正式受理投诉。
投诉处理期间,山西匠秀金属制品有限责任公司于2****5年5月2**$3日向我机关书面申请撤回投诉。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3号)第三十条之规定,我机关决定终止本项目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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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安县财政局 ***0;***0;***0;***0;***0;***0;***0;
***0;2****5年5月2**$3日 ***0;***0;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