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为加快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信息化建设,提高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水平,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云政办函〔2****4〕7号)等文件精神,经嵩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会研究同意,嵩明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拟采取向社会公开询价方式,开展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加工服务工作,邀请符合资格的服务供应商参与项目询价。
一、项目名称
嵩明县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加工服务项目
二、采购单位
嵩明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三、项目内容
(一)对库存约1.5万份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进行规范化整理和数字化加工;
(二)采购专用档案盒2万个。
整理、加工标准参照《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范》《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础信息采集规范》《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经办规范》《纸质档案数字化规范》《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等标准和要求执行,具体项目需求详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加工服务项目需求书》(附件1);
四、资金预算
采购预算资金不超过2**$3万元。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需具备提供档案整理和数字化服务的能力和资质,对本项目配备不少于5人的工作团队;
2.有为机关、事业单位提供档案整理、数字化加工服务经验的优先;
3.本项目不允许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服务。
(三)报价文件要求
有意向的报价单位,提交以下报价材料:
1.报价表。报价币种为人民币,报价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报价包含档案整理、数字化加工、档案盒、移动存储介质等所有成本及相关税、费等全部服务费用(附件2);
2.报价单位基本情况及业绩证明材料;
3.撰写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开展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加工服务的工作计划和要点,开展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加工服务涉及事宜所能提供的相关服务内容等;
4.满足工作需要的团队配置;
5.提供相关资质文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以及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乙级及以上(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类)资质证书、档案服务机构备案证书等档案管理、整理、加工服务资质;提供近2年会计年度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证书、证件等材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6.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及承诺书、投标资格声明函(附件3);
7.报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提交的报价文件需装订成册,所有材料均需加盖公章,用牛皮纸袋装袋密封(密封处加盖公章)。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有意向的报价单位,请于2****5年3月2**$3日(星期二)下午5:0**$3前以书面形式将报价材料加盖公章密封送至嵩明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二)中标供应商需签订采购合同,明确档案整理加工内容及标准、完成时限、付款方式、保密要求、双方权利义务、质保及售后、违约责任、侵权责任等事宜,相关要求参照《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加工服务项目需求书》执行;
(三)其他未尽事宜,由嵩明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进行解释。
采购单位地址:嵩明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嵩明县政务服务中心2号楼2楼2**$3号窗口)
嵩明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5年3月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