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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

2****5年中房物业回迁安置小区物业专项维修项目监理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2****5XZGSFW0注册后查看6

2.项目名称:2****5年中房物业回迁安置小区物业专项维修项目监理

3.项目地点:合肥市新站高新区

4.项目单位:合肥市中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合肥市中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房物业)现有在管回迁安置小区项目4**$3个,除鹤翔园四期、毓德雅苑等1**$3个项目在质保期内,光明之家、文忠苑等其他3**$3个项目已过质保期,部分项目交付年限长,项目外墙、屋面、内部道路、围墙、排水管网等存在不同程度损坏,影响居民日常使用,存在一定安全隐患。2****5年中房物业回迁安置小区物业专项维修项目含中房物业在管的光明之家、文忠苑等3**$3个回迁安置小区,主要维修范围包括:外墙、屋面防水、内部道路、消防、智能化、电梯底坑、围墙、铁艺及其他零星维修工程。。详见磋商文件。

6.资金来源:自筹

7.项目概算:1**$3万元

8.项目类别:服务类

9.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

1**$3.监理服务期限:监理服务期具体为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且回访合格止。

1**$3.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该项目工程建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监理。包括提供建设工程项目施工阶段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管理和安全、合同、信息等方面协调管理服务,以及质保期内跟踪协调服务管理。

二、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1.1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住建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1.2总监理工程师要求: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1.3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有单个项目总投资额不低于1***0万元的房屋维修(或改造)工程监理业绩

1.4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要求:无。

2.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其他要求:无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5年0**$3月0**$3日至2****5年0**$3月1**$3日9:3**$3(北京时间)

2.磋商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2***0元整,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3.获取方式

(1)潜在供应商须登录徽易采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以下简称“电子交易系统”)查阅磋商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与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关于首次使用徽易采电子交易平台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重要说明》。

(2)潜在供应商查阅磋商文件后,如参与投标,则须在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徽易采电子交易系统点击“我要参与”并完成投标信息的填写。

(3)磋商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8:3**$3-1**$3:0**$3,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0****1-6注册后查看0。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1-6注册后查看2。

四、磋商时间及地点

1.磋商时间:2****5年0**$3月1**$3日9:3**$3(北京时间)

2.磋商地点:合肥市新站区学府路1****6号智慧产业园A1**$3号楼5层(评标室)

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同磋商时间

六、联系方式

1.采购人

采购人:合肥市中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新站区学府路1****6号智慧产业园A1**$3号楼1**$3层

联系人:潘工

电话:0****1-6注册后查看8

2.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合肥新站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新站区学府路1****6号智慧产业园A1**$3号楼5层5***8室

联系人:孙海洋

电话:0****1-6注册后查看2

3.电子交易系统

名称:徽易采电子交易系统

电话:0****1-6注册后查看0

4.监督管理部门

监督管理部门:合肥市中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新站区学府路1****6号智慧产业园A1**$3号楼1**$3层

电话:0***5注册后查看7注册后查看8

七、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1.若投标供应商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采购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合肥新站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提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八、其他事项说明

1.有任何疑问或问题,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3-1**$3:0**$3,下午1**$3:0**$3-1**$3:0**$3,节假日休息)与项目联系人联系。

2.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徽易采网站(https://www.huiyicai.cn/)和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安徽省招标采购协会)(http://www.ahtba.org.cn/)发布。

3.供应商应合理安排磋商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磋商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4.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响应文件实施网上解密,供应商无需前往磋商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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