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其它信息>灵台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史家河水库工程占地区内新增建设项目及迁入人口的通告

其它信息 甘肃省

公告内容

为切实做好工程建设征地补偿、移民安置等工作,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甘肃省土地征收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史家河水库工程位于邵寨镇雷家河村达溪河右岸石沟里沟口附近,设计总库容5***4万立方米,兴利库容3***0万立方米,年供水量7***5万立方米,总占地4**$3.1****5公顷,属Ⅳ等小(1)型水利工程,工程占地主要涉及邵寨镇东庄村、雷家河村、邵寨镇林场、新开乡梁家庄村和独店镇告王村。

二、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除国家已批准开工建设的公路、电力、通信等重点项目外,禁止任何单位、集体或个人擅自在史家河水库工程占地区新建或改建任何工程项目,不得改变该区域内原地类、地貌,不得抢开耕地、园地,不得从事抢栽(种)多年生经济作物和林苗木等改变土地用途和影响建设的活动,不得移动或破坏为建设史家河水库工程所设立的标记、标点。

三、县公安局、邵寨镇人民政府、独店镇人民政府、新开乡人民政府、邵寨镇东庄村村委会、邵寨镇雷家河村村委会、独店镇告王村村委会、新开乡梁家庄村村委会要加强对史家河水库工程占地区内人员户籍管理,严格控制人口迁入,严禁分户,除按规定正常调动、婚嫁、军人转业退伍、国家机关及事业单位招录(招聘)工作人员、大中专毕业生及刑满释放人员回原籍、正常出生等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迁入外,一律不准再迁入人口。

四、本通告发布后,工程建设单位要会同设计单位按本通告明确的范围和有关技术要求界定占地范围,设置明显、易于识别的标志,并尽快将工程总体布置图送达邵寨镇人民政府、独店镇人民政府和新开乡人民政府,共同做好宣传和实物调查工作,避免影响当地群众的生产生活秩序。

五、对违反本通告擅自迁入的人口和抢搭、抢建的建(构)筑物、抢栽(种)苗木等,一律不予登记和补偿。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灵台县人民政府

2****5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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