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一、项目编号:HCZC2****5-G3-2注册后查看6-GXJT
二、项目名称:东兰县医疗服务能力建设医共体项目(一期)
三、采购日期:2****5-0**$3-0**$3
四、相关当事人
五、基本情况
东兰县医疗服务能力建设医共体项目(一期)于2****5年2月1**$3日发布招标公告,明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5年3月7日1**$3时0**$3分。投诉人于3月6日1**$3时许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因认为招标文件中团队服务能力分、信誉分评分办法中涉及的相关资质证书设置不合理让该公司权益受到损坏(害),于当日下午1**$3时向代理公司递交质疑材料。并以采购代理机构拒收质疑材料为由于3月1**$3日向本机关递交投诉书。
投诉事项1:我司针对被投诉人1二次拒收我公司质疑材料。
投诉事项2:技术分-团队服务能力分中人员资质设置;商务分-信誉分中企业资质设置,以上两大项加分设置,存在歧视中小企业,排斥潜在供应商。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3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本机关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1、投诉事项1、2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事项。本项目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2、责令采购代理机构加强对员工的业务培训,并就本次处理质疑材料过程中的不当行为进行整改,于1**$3个工作日内将整改结果报本机关备案。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东兰县财政局
2****5年0**$3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