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其它信息>苏州市城乡建设档案馆嘉余坊32、34、36号,五卅路86-1号2-3层二处房屋公开招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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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

苏州市泰和拍卖行有限公司受苏州城投住房租赁有限公司】企业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class="noselttqk" names="受苏州城投住房租赁有限公司" dname="8e5089016487c2c5663cd203e87b56f6">】企业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src="/images/tel88.png" />委托,就其受苏州市城乡建设档案馆嘉余坊3**$3、3**$3、3**$3号,五卅路8**$3-1号2-3层二处房屋五年使用权进行公开拍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租标的及保证金:

1.嘉余坊商业房3**$3,3**$3,3**$3号,建筑面积约3***8.4**$3㎡;

2.五卅路8**$3-1号2-3层,建筑面积约4***0㎡;

参拍保证金:5万元/标的。

二、拍卖地点及时间:

苏州工业园区贵都花园3**$3-1***2室泰和拍卖公司拍卖厅;拍租时间:2****5年6月1**$3日上午1**$3点。即日起至2****5年6月1**$3日预约看样;联系电话:1***9注册后查看2****7。

三、注意事项:

1.意向竞拍人需在2****5年5月2**$3日至2****5年6月1**$3日(节假日除外)下午4时前持有效证件至上述拍卖厅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并缴纳参拍保证金。

2.竞拍人报名应提供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授权委托书等相关资料。

3.标的1用于办公及商业经营、标的2用于办公,禁止使用明火;禁止用于非法金融活动、餐饮、娱乐等休闲服务性项目及其他高污染、高噪音等行业的经营;不可违规存放易燃易爆等危化品;严禁“三合一”“多合一”经营;严禁违规住宿,严禁擅自转租,未经同意的转租视为承租方单方违约,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关系并没收所交租金及履约保证金。

4.标的1存在租赁权,在同等价格条件下,原租户享有优先承租权。

5.综合物业费、水电费由承租人另行支付。

6.报名人自行向拍租人了解房屋所有情况,现场情况以移交状态为准,租赁期限以房屋实际交付日开始计算,无装修免租期。竞得人须对本房屋进行装修的,须向委托方提供施工方案和图纸并征得同意后,由竞得人自行向相关部门报批完成相关手续后方可实施,相关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竞得人需自行清场,委托人、拍租人申明不承担清场的责任和费用。

7.竞得人需自行依法办理营业执照等一切证照及开业前消防检查,委托人、拍租人不予协助办理,证照齐全、各项检查通过方可营业;日常经营需配合相关条线职能部门管理,不得违反管理要求。承租人需对标的每日安全自检并记录安全自检情况。

8.租赁期内涉及房屋权属变更的,出租方、管理方有权收回房屋并解除合同,不属出租方、管理方违约并不承担任何责任、补偿、赔偿。

9.标的详情、租赁合同及其他相关注意事项详见苏州市泰和拍卖行有限公司《拍租告知书》。

1**$3. 此公告见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及苏州日报。

苏州城投住房租赁有限公司


(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仅作为信息转发平台,不对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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