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其它信息>仙居县乐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所管理部分房屋招租公告

其它信息 浙江省

公告内容


为规范资产管理,增加经济效益,我单位经研究决定对本单位管理的房屋使用权进行公开招租,具体情况如下:

一、标的物位置:(具体以现场实际为准)

标的物

位置

建筑面积

(平方米)

最低限价(元/年)

用途

备注

1

水阁路58号

约53.34

13950


租期5年

2

解放街18号门口东侧商铺(原解放街招待所)

约30.1

27900

商服用地/商业

租期5年

3

城北西路98号(原教育书店)

约55

37620

商服用地/商业

租期5年

4

环城西路181-195号-5-6商铺(原185-186号)

约92.4

29070

商服用地/商业

租期5年

5

穿城中路294号后公房(电影院停车场内)

约750

60000

商服用地/商业

租期9年,装修期6个月

6

城北西路286-1号房屋2-7层

约1863.40

496606

商服用地/商业

租期9年,装修期6个月

城北西路286号3层房屋及空地等

约2918(其中3层空地约929.18)

(具体标的物位置由意向承租人自行实地考察)。

二、租赁期限:

(1)1-4号标的物的租赁期限为五 年,租赁房屋以实际交付之日起开始计算租金,如招租人因原承租人或其他原因迟延交付房屋的,承租人同意迟延开始使用,并不追究招租人迟延交付的责任。五 年租期满后如果租户要求续租,且无违反租赁管理规定行为,经招租人同意后允许续租三年。

(2)5-6号标的物的租赁期限为九 年,租赁房屋以实际交付之日起开始计算租金,5-6号标的物装修期六 个月。如招租人因原承租人或其他原因迟延交付房屋的,承租人同意迟延开始使用,并不追究招租人迟延交付的责任。九 年租期满后如果租户要求续租,且无违反租赁管理规定行为,经招租人同意后允许续租三年。

三、租金:租金按年计算。

(1)1-4号标的物第一年至第三年每年租金均为意向承租人的竞价中标额;第四年至第五年每年租金均按竞价中标额递增3%,以此类推。五年租期满后如果租户要求续租,且无违反租赁管理规定行为,经招租人同意后允许续租三年,年租金在第五年租金的基础上每年递增3%。

(2)5-6号标的物第一年至第三年每年租金均为意向承租人的竞价中标额;第四年至第六年每年租金均按竞价中标额递增3%;第七年至第九年每年租金均按第六年租金额递增3%,以此类推。九年租期满后如果租户要求续租,且无违反租赁管理规定行为,经招租人同意后允许续租三年,年租金在第九年租金的基础上每年递增3%。

四、对承租人的要求

1.意向承租人应在房屋出租竞价截止前到现场查看租赁房屋,自行了解相关政策及规定,自行承担因政策变化带来的一切后果及责任,相关质疑须在房屋出租竞价截止前提出。凡参加竞价者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租赁房屋范围、面积并认可租赁房屋现状及租赁要求,招租人无义务承担任何责任。

2.承租人在租赁期间不得经营国家严令涉及黄、赌、毒等违法项目以及严重扰民的项目,否则招租人有权收回标的物,造成一切后果由承租人承担。

3.承租人使用所需的各种手续(包括工商、消防、环保、安全等)自行办理。

五、对意向承租人资格的要求

1.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和具有完全民事责任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参加竞价。

2.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租。

六、其他事项

6号标的物中286号3层屋顶以现场实际为准,286-1号房屋1层值班室及部分店铺不在此次招租范围内(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两边楼梯、天桥为公共区域,供大家使用。承租人不得阻塞通道;不得收取通行费用。

七、招租办法:本次招租不设保留价。

八、招租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5 月6 日17 时00分报名截止前,到台州新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企业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class="noselttqk" names="到台州新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dname="36fbc0d7985c207d652f4d035f96bf88">】企业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src="/images/tel88.png" />(仙居县安洲街道弘润中心1号办公楼6楼)购买招标文件,联系电话:注册后查看

报名时请携带以下材料:

(1)意向承租人为自然人的: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意向承租人为企业法人的带下列材料:

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到场的除外);

②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到场的除外)原件;

③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到场的除外);

④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招租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3.在竞价截止日期前,招租人可能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租文件,招租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租文件、招租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

九、竞价保证金

1.竞价保证金金额:

标的物

位置

竞价保证金金额(元)

1

水阁路58号

10000

2

解放街18号门口东侧商铺(原解放街招待所)

10000

3

城北西路98号(原教育书店)

10000

4

环城西路181-195号-5-6商铺(原185-186号)

10000

5

穿城中路294号后公房(电影院停车场内)

30000

6

城北西路286-1号房屋2-7层

50000

城北西路286号3层房屋及空地等

2.竞价保证金形式:意向承租人为自然人的采用银行本票或银行转账方式;意向承租人为企业法人的采用银行汇票或银行转账方式。开户银行:浙江泰隆银行仙居支行,行号:3注册后查看;账号:33010170201000004299 ,收款单位:台州新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对于竞价保证金未按要求的形式递交或未能按要求提交竞价保证金的,招租人将视为不响应竞价而予以拒绝其竞价。

十、竞价时间及地点

1.参加竞价的开始时间为:2025年5 月7 日9 时00 分;

2.竞价地点为:台州新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仙居县安洲街道弘润中心1号办公楼6楼);

3.逾期或者未到达指定地点参加竞价的,取消竞价资格。

十一、联系方式

招租人:仙居县乐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仙居县

联系人:李先生、王先生

电话:注册后查看

招租代理:台州新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顾烨

电话:注册后查看

2025年 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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