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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川街道货运停车场周边地块(阳江路北侧)房屋拆除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泰兴市人民政府济川街道办事处的济川街道货运停车场周边地块(阳江路北侧)房屋拆除项目已经计划实施拆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2、工程概况

(1)项目地点:阳江路北侧、碧云广场北侧(投标人须自行到现场踏勘)

(2)残值费:71354元(净残值),报价不得低于残值费,报价低于残值费为无效报价。(注:本项目是指成交供应商承接该项目,并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缴纳最终的残值费)

(3)拆除期限:一个月

(4)质量标准:合 格

3、招标范围及内容:拆除济川街道货运停车场周边地块位于阳江路北侧、碧云广场北侧,建筑物层数为一层,总建筑面积2854㎡(投标人应按有关政策、法律法规等文件规定的场地堆放,不得随意卸倒,同时应符合生态环保要求)并将整个拆迁场地平整完毕,按验收要求移交给招标人。(详见评估报告)

4、缴纳方式:签订合同后进场实施前中标方一次性将中标金额(残值费)汇至街道财政。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5.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且具有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2拟选派施工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备【建筑工程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且具备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5.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仅限于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

(2)其他

①? 自2023年4月28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②? 自2024年4月28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③? 自2025年1月28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 投标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时间要求:投标截止日当月或上月,其他要求: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退休人员(不超过65岁)提供退休证明。

(4)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此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5.4信誉要求: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①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②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③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以上被曝光的不良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行政处罚已被取消或处罚期已满的除外。

注:5.3(1)、5.3(2)、5.3(4)、5.4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5.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25年4月23 日至2025年4月 2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持本单位的资格预审文件及身份证原件到泰兴市城东高新区戴王路四楼泰州捷星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文件组成见附件)。资格预审合格后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7、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4月28 日14时30分

(2)开标及投标文件提交的地点:泰兴市房屋征收服务中心(泰兴市枕淮路2号)六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本次项目只进行一次报价,投标函中报价即为最终谈判报价;投标报价最高的为中标人,投标报价低于招标人设定的拆除残值底价的,将作无效报价处理。

9、本工程采用资格预审 的方式确定投标人,资格后审文件具体审查条件详见附件。

10、公告发布媒介:

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目录外项目(http://ggzy.taizhou.gov.cn)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泰兴市人民政府济川街道办事处

地 址:泰兴市根思东路2号

联系人:刘国平

电 话:注册后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泰州捷星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泰兴市城东高新区戴王路

联系人:叶佩

电 话:注册后查看

12、本招标公告发出时间为2025年4月23 日至 2025年4月27 日。

资格预审文件如下: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省级及以上相应行政主管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5、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上月或当月社保缴费清单复印件);

6、诚信投标承诺书

注:请其授权人携带以上材料的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依序装订成册,未依序装订成册导致不利于投标人的审查结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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