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乐山三江平急两用排水防涝工程(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 |||||||
招标人 | |||||||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 | 乐山市市中区发展和改革局 | 批复文号 | 乐中发改政策【2****5】1***7号 | ||||
建设地点 | 乐山市市中区 | ||||||
建设规模及内容 | 项目为乐山市市中区岷江两岸(浪琴湾-沫若广场、翡翠路三号桥-碧山路一号桥)、青衣江两岸(海棠路路交叉口-长青路路交叉口、青衣江大道-徐浩大桥)、大渡河沿岸(沫水路)排水防涝改造工程,主要对该段排水管网进行改造设计,并建设管廊,设计总长度2**$3.0**$3千米,同时对堤防进行加高加固;配套建设城市驿站、移动摊位、划线停车位以及新能源充电桩等其他附属工程。; | ||||||
本项目估算金额(万元) | 7注册后查看0.0 | ||||||
类似业绩 | 市政(不含城市轨道) | 是否允许有不良记录 | 否 | ||||
代理范围 | 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设备及重要材料等需要招标采购的全部内容。 | ||||||
招标代理费(万元) | 合计:0.0 | ||||||
计划招标时间 | 2****5-0**$3-2**$3 0**$3:0**$3至2****5-0**$3-3**$3 2**$3:5**$3 | ||||||
比选报名时间 | 2****5-0**$3-2**$3 0**$3:0**$3至2****5-0**$3-3**$3 2**$3:5**$3 | ||||||
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 1.申请人业绩要求:近三年(2****2年1月1日以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3个市政(不含城市轨道)类似分类项目业绩。2. 项目负责人或主要专职技术人员其中一人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方章和工程类中级或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书和任职文件);3.其他人员须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4.拟任项目负责人和主要专职技术人员是申请人本单位人员。注:(1)以上所有人员需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最近连续6个月养老保险证明材料(省外企业需提供总公司为其缴纳最近连续6个月养老保险证明材料;(2)提供的执业资格信息应与《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注册在本单位的人员资格信息一致)5、申请人须提供本项目的服务方案:包含但不限于招标代理服务方案、人员配备、资料收集、保密方案、档案管理等,应完整、细致、准确。6、请各投标单位将证明材料传于此邮箱号:5注册后查看4**$3@qq.com。7.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最终以各标段中标金额为计费基数,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2]1****0号文和发改价格[2****1]5***4号规定下浮2**$3%执行。 | ||||||
联系人 | 王老师 | 联系电话 | 0****3-2注册后查看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