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招标人坐落在天津市的2025年高速公路路面修复性养护维修工程沥青混凝土材料采购项目2标段,通过公开招标,于2025年4月9日10:00时在天津城投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西青区华苑产业园区榕苑路7号凯德大厦B座4层智慧标室)举行了此次招标开标会议,至投标截止时间,本标段共3家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对津晋高速、津港高速、宁静高速、京沪高速一期、二期、荣乌高速、滨保等高速公路路面修复性养护维修工程所需的沥青混凝土进行采购。
2、招标范围:第2标段:包括(1)对津晋高速公路路面挖补、罩面所需的沥青混凝土进行采购,规格型号包括:改玄AC-13、改石AC-20、厂拌热再生改石AC-20、ATB-25;(2)对京沪高速一期、二期、荣乌高速、滨保高速等高速公路日常养护应急工程路面挖补所需的沥青混凝土进行采购,规格型号包括:改玄AC-13、改石AC-20、厂拌热再生改石AC-20。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计划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内容全部履行完成止。
4、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天津华成建业筑路材料有限公司上传的PDF电子投标文件投标函中安全目标填写的是“在服务过程中无责任事故、重大交通事故和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在天津城投电子采购平台自行填报的安全目标为“符合国家规范、规程、有关技术规定和招标人要求”。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增加4.2.6项:同时在投标界面,按照招标文件投标函要求填写清楚投标报价金额及响应项信息。若填写的响应项信息与上传的pdf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致或投标报价金额与上传的pdf电子投标文件投标函大写金额以及报价清单中的投标报价汇总不一致时,均否决其投标”的要求,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1.1-2.1.3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1)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供货期、质量要求、安全目标”的要求。根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3.1.1 款规定,否决其投标。
在评标过程中,因有效投标不足3个,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有效投标不具有竞争性,故否决全部投标,本次招标失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