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其它信息>关于和泰村第11小区B区厂房终止租赁合同的公告

其它信息 广东省

公告内容

和泰村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与中山市元造五金制品有限公司于2****5年2月1日签订位于和泰村第1**$3小区B区厂房的《厂房租赁合同书》。租赁期限为1年整,即2****5年2月1日至2****6年1月3**$3日止。由于该物业用地在我村工改工项目用地范围内,我村计划2****5年下半年将厂房收回,拆除重建。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终止协议如下:

1.甲乙双方于2****5年6月3**$3日起终止《厂房租赁合同书》,租金计算至2****5年6月3**$3日。

2.乙方于2****5年6月3**$3日前无条件交回位于和泰村第1**$3小区B区厂房,甲方不作任何经济补偿。

3.乙方交回物业时须保证厂房供水、供电、消防配置正常,并清空厂房内杂物。甲方检查通过后,办理合同保证金退还手续(合同保证金金额人民币4注册后查看0元大写:肆万伍仟元整)。



中山市东凤镇和泰村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

2****5年6月2**$3日





附件下载


咨询热线:400-788-2018 © 1998-2022 天天标讯(TTBX)  陕西省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一路15号银象花园6幢11903号  陕ICP备2022006294号-1  陕B2-20220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