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规定,现将我公司名下门面、商铺等资产面向社会公开招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租资产概况
资产名称 | 建筑面积(㎡) | 租期(年) | 备注 |
紫云县紫阳新城(商业住房一幢) | 3137.03 | 1年起租 | 鑫都维也纳酒店斜对面 |
二、经营范围
所有合法经营项目,且符合商务、办公、酒店住宿以及其他合法经营的项目等(装修费用自行承担)。
三、招租形式
采用公平、公正、公开明码加价的招租方式,遵循价高者得的原则。本次招租收取10000元保证金,取得承租权后自动转为租金(已取得承租权但不履行承租义务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未取得承租权的,在招租结束后无息退还。若本次招租中只有一人报名,则按起租价进行出租。
四、租赁期限
租赁周期待确认承租方后双方协商签订合同,租金按成交总价在合同生效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交付(以后租金每年递增费用以市场实际情况为准),其余条款以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
五、租金收取标准
价高者得。
六、招租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不良记录的境内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七、招租要求
(一)承租者必须服从相关部门管理,不得私自乱搭乱建,不得占道经营;不得随意改造,如需改造须经县国资公司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将商铺转让、转借、转租、入股或与他人调剂交换,一旦出现以上情况,我公司将依法收回。
(二)承租者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依规经营。不得经营对环境有污染以及对居民日常生活有影响的项目。租赁期间,承租者负责该商铺的防火防盗、环境保护、门前三包等工作。
(三)租赁期满,我公司继续出租该商铺时,承租人自愿的前提下,承租人可优先承租,租金按当时市场情况浮动。
(四)在租用期间,如因国家建设、不可抗力因素出现、政府工作需要等,我公司必须终止合同时,自合同解除之日起按实际租用天数计收租金,余款退还给承租者。
(五)在租赁期满且承租者不再续租时,承租者所投入的设施(装修)费用不予补偿。同时为不损害建筑物墙体及地面,承租者所投入的设施(装修)不得自行拆除。
八、报名时间地点安排
(一)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二)报名地点:紫云自治县资本资产公司资产管理部办公室(鑫都维也纳酒店斜对面)。
(三)报名所需资料:个人身份证原件;企业组织需提交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原件。无论个人还是企业都需要提供租赁竞价单一份(表明意向租金及租赁期限,个人租赁需按捺手印、企业组织需加盖公章)。
(四)竞租原则:在不违反本公告第五条、第六条的前提下,价高者得。
九、特别说明
(一)最终租赁结果将在报名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布;
(二)最终招租解释权属紫云自治县资本资产营运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韦若电话:0851-35233895或注册后查看
特此公告。
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