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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信息 云南省

公告内容

标的名称 昆明市茨坝路23号原昆明机床厂部分废旧物资转让
项目编码 GR2024KM011000205 挂牌价格 11.8065万元
价格说明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1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24-11-01 09:00:00
是否联合出租 挂牌截止日期 2024-11-15 17:00:00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是否涉及优先权 不涉及
一、标的基本信息
标的简介
昆明市茨坝路23号原昆明机床厂废旧物资,主要包含空气储罐、空压机、铸铁管等。(详见明细表)
资产数量
二、出租方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昆明地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出租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301000594927590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所在地区 云南 昆明市 盘龙区
住所/注册地址 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北京路915号地铁线网控制中心18、19层
注册资本(万元) 14149.43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黄华辉
所属行业 道路运输业
经营规模 小型
产权承租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市级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昆明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国家出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301006836678312
批准单位名称 昆明地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批准文件类型 其他
批准文件名称或决策名称 《昆明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印发2023年工作总结和2024年工作计划的通知》
批准日期 2024-01-31
批准文号 昆轨交发〔2024〕72号
三、评估信息
标的企业评估核准或备案情况 评估机构(估值机构) 昆明海旭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询价基准日 2024-01-23 00:00:00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昆明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24-10-23 00:00:00
出租标的对应评估价值/询价值 11.8065万元
账面净值(万元)
备注
四、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11.8065
价格说明
履约保证金处置方式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
租赁期限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1、标的资产按现状整体打包转让。
2、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组成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3、标的按现状转让。标的存在质量瑕疵,意向受让方在竞买前应充分了解标的相关情况和可能出现的风险。
4、意向受让方一经报名,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数量方面的瑕疵等为由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5、意向受让方一经报名,就视为同意委托方提供的《资产交易合同》约定的全部合同条款。
6、有关税收和费用、发票开具等,依法由双方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各自承担及发票开具,具体事宜由受让方提前向转让方询问落实,配合转让方的具体要求处理。

7、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资产交易合同》签署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尾款及交易服务费至昆明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指定账户。受让方必须保证在《资产交易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将现场所有处置物资清运完成。

8、受让方不按规定签订《资产交易合同》或不按规定支付成交价款的,所交纳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9、受让方自行准备相关设备,配备专业人员,不得分包、转包,相关作业人员必须具备国家认可的从业资质,作业场地、设备必须通过国家检验合格,并按照转让方要求作业,服从转让方现场管理。为保障现场人员设施安全,受让方须配备具有国家认可从业资质的安全监督员全程现场监督。同时受让方需遵守转让方各项管理规定,负责作业区卫生整理。
10、受让方须严格遵守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转让方指定的区域内开展装运工作;如因违反相关安全生产规定或安全操作规程,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相关责任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标的由受让方自费负责拆除及清运,拆除清运过程中如发生任何问题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拆除、清运中发生任何意外、事故和所造成的损失赔偿、罚款等,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完成拆除及清运后,需达到转让方验收标准,不得遗留废弃物。在拆除、清运过程中,因受让方原因导致转让方其它资产(场地等)损坏时,由受让方负责修复及赔偿。
11、受让方应对转让标的及周边环境、运输道路、现场照明等情况进行详细了解及调研,对其存在的投资风险做充分预判,如因此产生任何经济、法律风险,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12、转让标的为报废资产,受让方必须采用安全方式移走;若因受让方强行维持使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不承担一切责任。
13、项目成交后,受让方必须采取相应措施以保证标的资产分拣、运输、现场管理及后续事宜过程中不发生违法、违规和安全事故等一切不良后果。
承租方须承诺事项
承租方资格条件 承租方资格条件
1、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不得有失信记录,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查询网页截图)。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报名提交材料

报名材料 登录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转让资产的产权状况:转让资产产权清晰,无争议。
2、实物现状:详见明细表。意向受让方自行进行勘验,转让标的均以实物现状为准。
3、本项目无优先购买权情况。

保证金条款 交纳金额 4.0万元
保证金说明
交纳截止时间 2024-11-15 17:00:00
交纳注意事项 1、意向投资人须在公告截止日17:00时前将交易保证金汇达昆明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监管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意向投资人提交报名材料之后,进入报名保证金支付阶段必须用意向投资人本单位(人)名下银行账户进行转账,不得使用其他账户代缴。务必在付款时将8位识别码填写在备注或附言栏内。
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 昆明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滇池路支行
账号 39690188000136050
保证金处置方式
处置办法

一、意向投资人被确定为投资人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服务费后剩余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组成部分,其余未受让成功的意向投资人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投资人被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若非委托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投资人所交纳的保证金将被100%扣除,先用于补偿昆明产权交易公司交易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给相关方造成的损失的,相关方可继续追偿

1、意向投资人经本所确认为投资人后,投资人无正当理由未按约定时限拒不签署交易合同;

2、交易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

3意向投资人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挂牌申请人或本所损失的;

4意向投资人通过参与交易获取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5、意向投资人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6、意向投资人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7、意向投资人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8、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投资人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或遴选程序的;

9、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投资人均不应价的;

10、意向投资人被确认为投资人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11、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投资人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2、其他依据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三、意向投资人投资人有上述行为之一的,本所有权以投资人交纳的保证金总额为限,并在投资人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投资人和挂牌申请人应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挂牌申请人的指定账户。

披露附件
名称 操作
租赁合同(范本) 登录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1个工作日
无合格意向承租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到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有合格意向承租方,仅征集到1家合格意向承租方 5
六、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项目咨询联系人 李先生 项目咨询联系电话 注册后查看
项目报名联系人 李先生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 注册后查看
七、交易须知

总则

第一条昆明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依据挂牌申请人委托,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项目公告。

本公司披露的项目相关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本公司对任何人的承诺。任何单位或人均无权以本公司的名义做出有关交易的承诺,本公司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本公司严格遵守《昆明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参与人信息保密管理办法》,保障参与人信息安全,维护参与人合法权益。

第二条 意向方(报名人)参与交易的,应当遵守本公司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须知。

第三条 意向方报名前应认真阅读项目公告,昆明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交易风险提示书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风险、项目情况、瑕疵披露、相关权利义务等。

第四条 昆明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www.fycqjy.com)为本公司指定的网上交易平台,意向方通过昆明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平台参与交易。

关于网上报名的说明

第五条 意向方参与交易,需通过昆明产权交易公司平台进行注册、提交报名申请。

第六条 本公司已按照挂牌申请人的要求对标的现状和已知的瑕疵、风险进行了披露,但该行为不能视为本公司对标的物作出的品质保证,本公司对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第七条 意向方报名应具备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八条 意向方应在公告要求的有效报名时间段内按照昆明产权交易公司平台的提示提交报名材料,并交纳足额保证金(以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本公司指定账户为准)。意向投资方须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进入报名保证金支付阶段必须用意向投资方本单位(人)名下银行账户进行转账,不得使用其他账户代缴。务必在付款时按照提示正确将8位识别码填写在备注或附言栏内。若因意向方使用其他账户代缴、未填写识别码或识别码填报错误造成其无法及时参与交易的,由意向方自行承担责任。

第九条 若2个及以上的意向方组成联合体报名参与交易的,须注意以下事项:

(一)符合公告的相关要求。

(二)联合体各方应签署书面联合协议,并在报名时通过报名系统提交。

1、联合协议应当载明联合体各方的主体身份、联合投资行为的代理人、投资后的权利分配、义务承担等内容。

2、联合体以代理人的名义,在交易平台完成注册、报名、竞价。

3、代理人应当使用本人账户通过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不得由第三方代付。

第十条 若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意向方参与交易的,该意向方应遵循昆明产权交易公司的相关规定。

第十一条 若意向方提交资料的内容不符合要求,应在本公司规定时间内及时更正并重新提交或补充提交。逾期提交的,本公司将不予受理。

第十二条 公告期限截止后,已完成报名手续的意向方不得单方撤回报名。

关于通知事项的说明

第十三条 本公司将按以下方式向意向方发送有关事项通知:

(一)按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联系人手机号码拨打电话

(二)按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联系人手机号码发送手机短信

请随时注意查看网站信息或查收系统注册的手机号码接受短信通知或提示信息。电话接通手机短信发送成功,即视为意向方(报名人)已经收到相关通知或信息请保持手机通讯通畅

关于网上竞价的说明

第十四条意向方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应按照项目公告或竞价公告的要求参与网络竞价。竞价过程中,意向方应遵循昆明产权交易公司的相关规定。

关于交易成功的说明

第十五条意向方交易未成功的,本公司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其交纳的保证金。

第十六条本须知所称交易成功是指:

(一)公告期限届满后,若仅征集到1家合格意向方的,即视为交易成功;

(二)公告期限届满后,若征集到2家及以上合格意向方的,本公司按照公告和交易规则的要求,确认其中1家意向方符合签约条件的,即视为交易成功;

(三)公告要求的其他应当视为交易成功的情形。

第十七条本公司按照昆明产权交易公司的相关规定退还或处置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

第十八条交易成功后,本公司按照交易规则或公告要求向交易双方出具交易凭证。

第十九条本须知的最终解释权归昆明产权交易公司

八、风险提示

昆明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交易风险提示书


特别提示:本风险提示书不能取代投资者本人的投资判断,也不会降低投资者参与昆明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以下称“昆明产权交易公司”)各项交易活动的固有风险,相应的投资风险、履约责任以及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尊敬的投资者:

您通过昆明产权交易公司参与交易时,可能会存在因交易、投资带来的收益不确定性风险。本风险提示书旨在让您更好地了解其中的风险,审慎做出交易决策。您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仔细阅读并确保自己理解本风险提示书的全部内容,了解交易规则、项目公告、交易须知、申请人承诺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并结合自身的投资经验、目标、财务状况、风险承受能力等自行决定是否参与交易。对本风险提示书有不理解的地方请及时咨询昆明产权交易公司相关人员。

投资者可能面对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一、经济和市场风险

因经济、市场环境变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可能导致交易标的价值波动,甚至导致昆明产权交易公司无法继续为投资者提供交易服务,投资者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二、信息披露风险

昆明产权交易公司披露的交易标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披露公告以及交易标的图片、名称、文字描述及其他相关信息等)系昆明产权交易公司根据转让方(融资方或项目方)提供的信息内容进行发布,昆明产权交易公司仅对披露信息内容进行齐全性和合性审核,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名称、图片、描述与交易标的实际相符,昆明产权交易公司也不对交易标的做任何担保。投资者在决定参与交易活动前,应对交易标的进行充分全面了解。对明示按交易标的现状进行交易的,投资者应当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自行勘察交易标的实物。投资者提交交易申请、参与竞买的,即表明认可交易标的现状。投资者自行承担可能由此产生的损失。

三、交易风险

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可能面对以下风险,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1.保证金不予退还风险。投资者未按照交易规则及项目公告等规定参与交易或履行相关义务的,交纳的保证金可能不予退还或产生其他不利后果。投资者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认真阅读《昆明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产权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及项目公告等关于保证金处置的内容。

2.中止、终结交易风险。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易标的权属纠纷法院判决、行政行为昆明产权交易公司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网络竞价系统软硬件故障网络故障等影响交易正常进行的情形,昆明产权交易公司可以做出中止终结交易的决定,投资者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损失。详见《昆明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企业国有资产交易中止和终结操作细则》。

3.互联网操作风险。通过互联网参与交易投资者可能存在交易账户信息泄露身份被仿冒操作不当、投资者终端软硬件昆明产权交易公司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不兼容终端设备时间与交易系统时间不符、终端软硬件或网络故障造成交易失败失误互联网操作风险

4.优先购买权行权风险。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应详细阅读项目公告关于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约定,否则可能会承担行权方式不当引致的责任或风险。投资者存在因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行权而不能成为最终投资人的风险。

四、其他风险

1.因战争、自然灾害、通讯故障、电力故障、运营服务商网络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导致交易标的损毁灭失或昆明产权交易公司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异常甚至瘫痪,导致交易终结的昆明产权交易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投资者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损失

2.交易标的成交后,对交易标的交割过程中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交付、税费等一切费用、纷争等均由交易双方依据交易合同项目公告及昆明产权交易公司交易规则自行承担和处理,昆明产权交易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3.投资者因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账户无法激活或保证金无法退还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昆明产权交易公司敬告各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心理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理性参与交易,树立正确投资理念,确保资金安全。本风险提示书并不能揭示参与昆明产权交易公司各项交易活动的全部风险及情形,投资者务必对此有清醒认识,审慎做出各项交易决策

投资有风险,交易须谨慎!


本风险提示书无异议的,请在阅知后予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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