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其它信息>关于补充报送招标代理机构和造价咨询企业信息的公告
其它信息
江苏省
公告内容
各招标代理机构,造价咨询企业:
按照自治区住建厅《关于做好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和造价咨询企业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全区建筑市场中介服务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房屋市政工程领域中介市场秩序,全面加强招标代理机构和造价咨询企业事中事后从业监管,请在我市开展招标代理和造价咨询的中介机构,严格按照通知和方案要求,于2****5年6月5日前在“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补充报送并完善企业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办公地点、联系方式以及在藏委托人(区外企业)、主要从业人员、工作人员合同及社保缴纳证明等。未按时完成信息补报的,一律由招标代理机构和造价咨询企业自行负责,一律不得从事招标代理和工程造价咨询工作。
下一步,我局将全面开展行业专项整治工作,加大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编制抽查力度,加大招标文件备案核准及招标公告发布抽查力度;严格限制招标代理机构和造价咨询企业未报送信息违规开展业务行为,严查借用招标代理和造价咨询手续违法开展业务行为。同时,依据《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扣除违法违规企业和工作人员的信用分,并将查处行为向社会依法公示、公开,切实维护和规范招标代理和造价咨询行业秩序。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招标代理机构、造价咨询企业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线索的,可向我局依法举报。
举报电话:0****2-8注册后查看3邮箱:rkzzjj@1***3.com
日喀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5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