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各有关单位、专家:
为更好发挥专家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审查工作中的技术支撑作用,规范专家队伍管理,根据《宁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专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宁市环监〔2020〕14号),我局拟重新设立市级环评专家库(不含核与辐射类项目环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各有关科研院校、相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等,适合为我局环境影响评价审查、审批决策提供支撑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本次征集不含核与辐射类项目环评领域的专家。
二、专家入库条件
入库专家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和至少1项专业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够以客观公正、认真负责、坚持原则、学风良好、廉洁自律为行为准则。
2.熟悉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掌握环评相关标准、导则和技术规范;熟悉环评技术审查要求和工作程序,在本专业或者行业有较深造诣,熟悉国内外相关情况和动态,具备为环评管理工作提供技术指导和辅助决策的能力。
3.在其专业领域有5 年以上工作经验且具有高级及以上相应专业技术职称或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或者从事环评相关领域管理工作满15年,具有丰富的业务管理经验。
4.身体健康,能够承担技术评审和现场踏勘等工作,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资深专家年龄可适当放宽。
5.无违法违纪违规等不良记录。
6.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无信用记分的。
(二)专业条件
1.主持编制或负责评估(含环评文件或其技术评估报告的技术审核人员)县级及以上生态环境部门审批、审查的环评报告5项以上。
2.取得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证书,且主持5项以上环境工程设计项目。
3.生态环境部和福建省生态环境厅环评专家库专家,或作为专家参与过省级及以上生态环境部门(包括其技术评估机构)组织的环评报告书评审或技术复核3次以上。
4.具有《专家入库申请表》中相关行业15年以上工作经验,且熟悉本行业管理政策、生产工艺、生态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
5.具有《专家入库申请表》中相关专业10年以上工作经验,且熟练掌握本专业技术或熟悉本专业管理政策和规范并取得相关业绩和成果。
对特殊需要的专家,市局可根据工作需要定向邀请入库。
三、申报方式及要求
(一)入库方式
专家入选专家库采取单位推荐或个人申请的方式,在职人员应通过单位推荐(定向邀请的除外),退休人员可由个人申请。
原市级环境影响评价库内专家,符合本入库条件且有意入库的,也需按规定参与本次申报,未申报的视为放弃入库。
(二)申请入库的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
1.专家入库申请表电子文件及纸质版(附件1);
2.专家入库承诺书纸质版及其扫描件(附件2);
3.身份证复印件及扫描件;
4.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及扫描件
5.环评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及扫描件(如有);
6.退休证明复印件及扫描件(仅退休人员提供)。
7.相关业绩、成果证明(复印件)
单位推荐的,上述材料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审核,所在单位统一汇总上述材料后,还应填写《专家推荐汇总表》(附件3),并加盖公章。
(三)提交方式及时间
请于2025年3月21日前报送上述申报材料(纸质版材料可采取邮寄等方式报送,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不再受理申报材料。
四、有关要求
(一)申请人应认真填写个人入库申请表,如实提交相关佐证材料。对于信息不实、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一律不予审核通过。
(二)各相关单位应择优申报,认真核实申请人的专家申请表、职称证书、相关资格证书和业绩、成果等申报材料,严格审核把关入库条件,确保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
(三)我局将对提交申请资料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择优选取,并适时在我局门户网站上公示公布。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观长 注册后查看
通讯地址:宁德市东侨开发区闽东东路1号生态环境大楼1612室市环评中心
邮政编码:352000
电子邮箱:hbj2250389@163.com
附件:1.专家入库申请表
2.专家承诺书
3.专家推荐汇总表
宁德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2月26日????
附件1
专家入库申请表
姓 名 | 性 别 | 出生日期 | |||
学 历 | 职 务 | 技术职称 | |||
健康状况 | 民 族 | 是否在职 | |||
所学专业 | 现从事专业 | 身份证号 | |||
电子信箱 | 手 机 | 所在地区 | 省 市 | ||
工作单位 | |||||
通讯地址及邮编 | 单位电话 | ||||
环评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号(如有) | |||||
行业领域 (在“□”处限勾选8项) | □畜牧 □渔业 □煤炭开采和洗选 □石油和天然气开采 □黑色金属矿采选 □有色金属矿采选 □非金属矿采选 □农副食品加工□食品制造□酒、饮料制造□烟草制造□纺织 □纺织服装、服饰□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 □木材加工□家具制造□造纸和纸制品□印刷□文教用品制造 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精制石油产品制造 □炼焦 □煤制合成气和液体燃料生产 □生物质燃料加工)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无机酸、无机碱、无机盐制造 □有机化学原料制造 □肥料制造 □农药制造 □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 □合成材料制造 □专用化学品制造 □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 □日用化学产品制造) □医药制造□化学纤维制造□橡胶和塑料制品 非金属矿物制品(□水泥 □砖瓦 □玻璃 □陶瓷) □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 □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 □金属制品□通用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汽车制造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制造□电器机械和器材制造 □计算机、电子设备制造□仪器仪表制造□废弃资源综合利用 □燃气生产和供应□水生产和供应 电力、热力生产(□火力发电 □水力发电 □生物质能发电) □房地产 □研究和试验发展□专业技术服务(陆地矿产资源地质勘察)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一般固废集中处置 □危险废物集中处置 □医疗废物处置、病死及病害动物处理) □公共设施管理(生活垃圾转运、集中处置) □卫生 □社会事业与服务 水利(□水库 □灌区 □防洪除涝工程□河湖整治 □引水) □农业、林业 交通运输(□等级公路和城市道路建设 □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 □机场 □码□机场和码头□航道工程、水运辅助工程 □管道运输□油库、气库 □仓储) □海洋工程□其他(注明具体行业领域): | ||||
专业领域 (在“□”处限勾选3项) | □地表水环境 □地下水环境 □大气环境 □声环境 □环境振动 陆生生态(□湿地□草地□热带植物□高原植物□鸟类□兽类□爬行动物)水生生态(□鱼类生态学□水生保护) 海洋环境(□海洋化学□物理海洋□海洋生物□海洋地质) □土壤环境 □人群健康□环境风险 环境工程(□废水 □废气 □噪声 □固体废物) 环境管理(□环境影响评价管理□排污许可) □其他(注明具体专业领域): | ||||
规划环评领域(在“□”处限勾选三项,非必选) | □环评管理□产业园区□流域□公路□水运□轨道交通 □其他(注明具体规划领域) | ||||
个人简历 | (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主要成果,不超过600字)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 ||||
推荐单位意见 | (推荐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附件2
宁德市生态环境局专家库入库承诺书
一、本人自愿申请加入宁德市生态环境局环评专家库,承诺有时间和精力履行专家职责,能以独立身份参宁德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评审或咨询等活动,且自愿遵守《宁德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专家管理办法(试行)》各项规定。
二、本人所提供的入库信息和相关支撑材料均属实,若出现问题,愿承担一切责任。
三、本人以专家身份参加宁德市生态环境局开展或委托开展的评审或咨询等活动,作出以下承诺:
(一)本人恪守学术道德,坚守学术诚信,无学术不端等不良记录;
(二)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宁德市生态环境局相关工作规定,坚持原则、以客观、公正和科学、严谨的态度对待,并按时按要求完成受托任务,对所发表或出具的意见和建议负责,愿意承担因工作失误而引发的法律连带责任;
(三)自觉履行专家义务,遵守工作纪律、保密制度和监督管理制度,严守廉洁自律,不徇私舞弊,发现项目业主、技术文件编制单位有弄虚作假行为,及时报告;
(四)无违法违纪违规等不良记录。
(五)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无信用记分的。
(六)在发现与拟评审事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主动申请回避:
1.作为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成员参加过被评审项目;
2.参与过被评审项目的相关技术文件编制、指导或审核;
3.与被评审项目的业主单位或相应技术文件编制单位存在利益关系或法律纠纷;
4.与被评审项目的业主单位、编制单位主要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有近亲属关系,以及其他重大利害关系;
5.其他可能影响客观公正评审评价的情形。
本人声明:若违反以上承诺,本人自愿承担相应责任及后果。
承诺人(签名):单位:
身份证号:
年 月日
附件3
宁德市市级环境影响评价专家推荐汇总表
单位名称(盖章):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单位 | 职称 | 行业领域 | 专业领域 | 规划环评领域 | 联系手机 | 邮箱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