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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

S204铅山县陈坊至太源段改建工程

环评拟批准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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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3月4日-2024年3月10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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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铅山县河口镇城西仙岩路中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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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S204铅山县陈坊至太源段改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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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铅山县陈坊乡至太源畲族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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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上饶市铅山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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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机构

江西兴晟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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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概况

本项目属改建项目,拟建于江西省上饶市铅山县陈坊乡至太源畲族乡,起点坐标为东经117°32′10.488″,北纬28°3′22.704″;终点坐标为东经117°31′46.697″,北纬28°1′32.150″,公路等级为三级公路,工程主要由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涵洞工程、路线交叉工程、排水工程等组成。主线路线全长4.317公里,中桥2座,涵洞21道。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破坏沿线的山体和植被,造成地表裸露,工程开挖应剥离表土进行保存,用于营运期绿化及植被恢复;加强施工管理,避免雨季破土施工,因施工破坏的植被和裸露的土地、表土堆存场应采取临时防护措施;落实路面排水工程,对边坡的临时排水沟进行必要的疏通、整修,建设沉沙池,使施工排水和路面径流经沉沙池沉淀泥沙后才排出,避免泥沙直接进入水体。同时加大对陈坊乡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频次。

2.大气环境保护措施。加强施工场地扬尘管控,临时堆放场应当采取围挡、遮盖等防尘措施;强化道路运输扬尘管控,对运输建筑材料与建筑垃圾的车辆加盖篷布减少洒落,车辆进出、装卸场地时应用水将轮胎冲洗干净;施工现场对外围有影响的方向设置围栏或围墙,封闭施工,缩小施工现场扬尘和尾气扩散范围;沿施工现场周围应设2.5米以上的围墙防止扬尘污染周围环境,在涉及一级水源保护区路段,靠近河流方向安装围挡及水帘;加强机械污染防治,加强车辆的保养,使车辆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严禁使用报废车辆,以减轻施工车辆尾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3.水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废水按照《报告表》的要求处理。生活污水采用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灌溉周边农田,不外排。施工废水经临时隔油池和沉砂池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抑尘,同时,场地内设置有导水沟,冲洗水部分蒸发,剩余冲洗水经导水沟进入沉淀池,不外排全部回用,施工废水经过处理后对周边水环境质量影响较小;涉及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路段,靠近保护区一侧建设截排水沟,将废水疏导至工地地势低洼路段的沉淀池,避免雨季施工场地雨污水直接流入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桥梁桩基施工采用围堰法进行,围堰中的泥浆水沉淀并清理泥浆后,再拆除围堰,防止泥浆水直接流入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在施工场地靠近河流一侧地势较低处建设截水沟,施工机械冲洗产生的油污废水应经隔油池处理后回用,废水不得排入水体。

4.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间,生活垃圾依托当地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理。建筑垃圾经过统一收集,能回收利用的进行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根据有关管理部门的规定,运往指定消纳场进行处置,不得随意丢弃。弃土的堆放点应统筹安排,并应及时对弃土方进行压实,在其表面进行植被覆盖,必要时设置防护工程,设置围挡,铺设毛毡,定时洒水。桥梁施工钻孔泥浆于泥浆池沉淀池内蒸发,自然脱水固化,运至弃土场。不存在抛弃泥沙对水生生态的影响。废油桶可由生产厂家进行回收。废机油、废含油抹布及手套均应由施工单位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5.声环境保护措施。施工场地布置要尽量远离居民集中区等声环境敏感目标的地方,避免噪声扰民。采取适当的设备降噪措施,合理安排好施工时间与施工场所,严禁夜间施工;振动大的设备应配备使用减振坐垫和隔声装置,以降低噪声源的声级强度;施工中加强各种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做好机械设备使用前的检修,使设备性能处于良好状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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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未收到公众对项目的反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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