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次股权转让涉及职工安置事宜,成交后,由转让方、受让方和标的企业三方协商确定具体安置方式。 2、股权变更登记至受让方名下时,受让方承诺以转让方认可的抵押财产对标的企业债务依法提供连带担保,并办理完成担保登记等手续。标的企业应在完成股权变更登记之日起三年内,分期偿还转让方及其关联企业债务34,082.98万元及利息,第二年偿还债务的比例不低于总债务的20%及相应利息,第三年还清债务余款及余款的利息,标的企业应按中国人民银行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应还未还债务利息。 3、转让方于2009年12月15日通过竞拍取得标的企业100%股权,标的企业系转让方全资子公司 ,主要资产为儋州市那大镇国盛路北侧的标的瑞海新里城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七块土地及地上建筑物,土地总权属面积共计335,482.3㎡(折合约503亩)。 根据转让方提供的文件,该项目主要事项披露如下: (1)地上建筑物为标的企业于2012年开发建设的低层建筑项目(主要为别墅产品),该项目于2015年停工,截止评估基准日,项目未全部完工。2020年儋州市政府对那大城北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修编,项目用地规划指标发生了变化,原开发的低层建筑项目存在无法继续按原报建方案续建的可能。具体情况详见评估报告或至转让方处尽调。 (2)2024年8月21日,儋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根据土地协议“1年动工”条款发来《关于儋州市那大城区国盛路北侧B-03-07地块等7宗土地预处置的通知》。 2025年1月21日,标的企业收到儋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来《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 (3)项目地块内存在儋州市那大城区雨污分流改造及截流并网工程(一期)EPC(设计、施工)工程施工。 (4)项目B-03-14地块北侧的市政规划道路尚未投资建设,不具备车辆、人行进出的条件。项目B-03-15地块存在承建幼儿园且建成后无偿移交政府的可能。项目B-03-07中小学用地,存在建设完工后无偿移交政府的可能。 (5)项目B-03-16地块西侧分别与国盛路、德义路接驳的两条市政规划道路因拆迁问题尚未贯通,且地块内被思源实验学校 现有进出道路横穿(控规无此条道路),因此项目B-03-16地块开发存在导致思源实验学校 现有进出道路中断引发社会问题的可能。 4、据评估报告披露, B-03-16地块已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460400202220047号),有效期至2024年9月30日。据转让方介绍,目前尚未办理施工许可手续和延期手续。 5、《股权转让协议》生效之日起至股权工商变更登记至受让方名下之日止,若因标的企业名下土地资产被相关政府部门认定为闲置土地或法律法规、国家政策的限制等,导致《股权转让协议》无法履行或造成相关项目无法建设或终止,交易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转让方无息退还受让方已支付的款项。 6、转让方涉诉情况详见评估报告或至转让方处尽调。 7、标的企业其他事宜详见资产评估报告,项目相关未尽事宜详见《股权转让协议》。 8、本项目挂牌公告期即为意向受让方的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标的披露的内容,已经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